导游员岗位责任及若干规定
遵循服务宗旨:
遵循“宾客至上”、“服务至上”原则,心中想着旅游者,时刻关心旅游者,一丝不苟的做好导游工作。
准备工作:
(1) 仔细阅读接待计划。
(2) 带齐所需物品:接待计划、导游证、胸卡、导游旗、话筒、接站牌、车牌、门票、意见
反馈单、餐饮结算单、相关结算凭证等物品。
(3) 在团队抵达前两个小时再次落实游览车、司机及上车地点。了解团队是否准时到达。 (4) 地方导游、司机需提前40分钟到达接客地点。
接待工作:
(1) 导游应对地区参观的内容了如指掌; (2) 上下车注意清点人数;
(3) 每站要给予充分的时间,不可过于匆忙; (4) 对团友一视同仁; (5) 过马路注意安全; (6) 适度的幽默感; (7) 注意礼节;
(8) 送团住宿饭店途中应该提醒隔天的行程和集合时间及晨唤的安排; (9) 和饭店人员再确认隔天的行程安排,如早餐时间,晨唤安排。
(10) 预防误机、车、船:a导游应提前做好力战交通票据的落实工作b若票据未落实,
带团期间应随时与接待社有关部门联系c离开本站当日,不安排旅游团到地域复杂偏远的地点参观、游览与购物d留有充足的时间去机场、车站、码头。如与上述情况立即向接待社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协助。
(11) 归还所借物品;
(12) 及时上交各类结帐单。
办理退房:
(1) 在团体离开当天,应协助团体办理退房手续; (2) 提醒团体游客的行李是否收齐;
(3) 准时集合团员,收回房间的钥匙,交还柜台,查看团体私人帐目是否已经结算清楚
欢送游客:
(1) 欢送词和提醒词;
(2) 下车后将游客集中并找有座位的地方少做休息或在高速路口送团; (3) 互道珍重并期盼再见。
及早预报、提醒:
(1) 重视预报。 报告全天行程:
★ 在出发前或旅游车离开饭店后,地陪要向旅游者报告一天的形成,上下午游览点和中晚
饭餐厅的地址和名称。 预报天气、地形:
★ 出发前,地陪要预报当天的天气和游览的地形,提醒旅游者增减衣服、更换鞋子。
介绍游览路线: ★ 到游览点后,在景点示意图前,地陪要向旅游者介绍游览路线,告知旅游车的停车地点,
强调集合时间及地点,再次提醒旅游车的车号和特征。 (2) 经常提醒:
★ 提醒游客量力而行:在爬山、游长城时,地陪要提醒旅游者量力而行,速度不要太快,
注意安全,避免太累、摔伤。 ★ 提醒游客不要走失。
★ 提醒游客保管好自己的财务。 ★ 提醒游客注意饮食卫生。 ★ 提醒司机注意交通安全。
游览中时刻不离旅游者:
(1) 不得擅离职守,带团游览期间,全陪、地陪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为私人事而置旅游
团不顾。
(2) 时刻不离旅游者 (3) 随时观察周围环境
(4) 注意游客行踪,导游员要随时注意旅游者的行踪,及时提醒他们跟上队伍,以免个
别人走失。
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1) 多请示汇报:导游员要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按业务程序和规章制度办事,遇
事多请示汇报,不得我行我素。
(2) 多检查、多联系。导游员在工作时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检查导游服务各个环节
的业务,多与旅行社计调,接待部门,宾馆,餐厅等有关部门联系。
(3) 认真核实票证:导游员要认真核实旅游团抵达时间,尤其要多方核实离开票证及航
班时间。
(4) 游客生病注意事项:如团员因经济困难需要经济支持时可和领队沟通,可先由领队
或全陪垫付,待回程后再与该旅游者结算。
(5) 旅游者走失:游览过程中,旅游者脱离团队自己走失,发现后应立即组织寻找。一
时找不到可向游览地的派出所和管理部门求助,地陪向旅游团下榻饭店打电话询问走失者是否自己已回到了饭店。地陪不能长时间寻找走失者而应完成其主要任务,即带团继续参观游览。
漏接、错接旅游团,属严重责任事故:
(1)漏接,指旅游团已抵达一地耽误导游员接待的现象。
(2)诚恳的赔礼道歉,并积极采取弥补措施,向旅游者提供更热情周到的服务,做更生动的精彩的导游讲解,以求消除因漏接而给他们造成的不愉快的心情。
(3)错接属严重事故,是指导游员接了不应由他接的旅游团,因导游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 (4)提高警惕,防止社会其他人员接走旅游团。
(5)若发生在本社两个团之间,地陪应立即向领导汇报,经同意后可将错就错,若是地陪兼全赔则应交换旅游团并旅游者道歉。
(6)发生在两家接待社之间应立即向领导汇报,设法交换,并向旅游者道歉。 (7)若是其他人员将旅游团接走,地陪应马上与饭店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
旅游者丢失物品:
(1) 若是旅游者本人不慎丢失,虽不是导游人员的责任,但应帮助积极寻找;
(2) 因工作失误导致旅游者物品丢失,若责任在导游,应实是求事向旅行社反映情况,
经核实后该赔偿的要赔偿并向失主道歉。
一般带团疾病处理办法:
(1) (2) (3) (4)
劝其及早就医,注意休息; 关心其病情;
向患者说明费用自理;
严禁导游人员擅自给患者用药。
日程和接待计划变更问题处理:
导游员严格按照旅行社制定的旅游接待计划执行带团游览工作,无权更改任何日程与旅游计划,如有需求需上报旅行社计调部经理批准方可更改。
导游员事、病假申请规定:
(1) 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事、病假需提前申请,事假需书面申请,病假需出具人民医院
的休息诊断证明。
导游员私自承揽旅游业务或带黑团处理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区、旅游行政部门,《导游员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工作单位允许私自承揽旅游业务或带黑团的导游员处理如下: (1) 取消当事人导游员资格,吊销其导游证。 (2) 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3) 全行业通报批评。 (4) 开除处分。
赔偿责任:
(1) 由导游员自身原因,疏忽、大意、未按旅行社规定办事,出现赔偿责任的,由该导
游员自行赔偿。
带团过程团队安全责任:
(1)导游带团过程中既是该团导游员又是该团的安全员,全权负责带团过程中团队及客人的安全问题。
派团单管理:
根据上级局机关要求,派团单由导游员丢失的向旅游局交罚款500元/张
实习导游证与国导证的管理规定:
根据上级旅游局的有关要求,实习导游证与国导证由社里统一专人管理,上团发给,下团交回。
导游员手机开关机时间:
导游员手机必需上团保证24小时开机,下团保证待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