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 酒 购 销 合 同
卖 方:深圳市沃森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电 话 :0755-22955099 传真:0755-22955199
买 方:边防深圳生产基地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五联村朱古石路直入10公里 电 话: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蓝带啤酒的相关事宜达成并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乙方现向甲方购买甲方所经销的蓝带啤酒,其具体规格、含税单价、数量等情况如下: 品 名 蓝带军罐11度易拉罐330ml 蓝带11度易拉罐330ml 蓝带将军啤酒11度玻璃瓶500ml 蓝带金质11度玻璃瓶640ml 合计 规格(支) 1*6*4 1*24 1*12 1*12 含 税 单 价 120 80 80 108 数量(箱) 50 50 50 50 金额(元) 6000 4000 4000 5400 19400 如本合同的约定与要货通知单不符的,则实际发生以要货通知单为准。 第二条: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运输人及运输方式为:甲方承担。 第三条:货款结算:货到付款。
第四条:甲方负责出售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
第五条:双方需另行协商每批次具体订单计划及发货流程。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处理方式
7.1 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与本合同有关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署:
甲方:深圳市沃森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边防深圳生产基地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侨城支行 开户银行: 对公帐号:7549 5839 6511 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岸城分行
个人帐号:6222 0240 0007 4132 131 年 月 日 户名:乔婷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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