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品,电气设备为查明是否带电
前,一律视为有电,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
2、 工作前应该检查所有工具是否安全可靠,了解现场环境
情况,选好安全位置进行工作。
3、 在检修、维修线路、设备的时候、要切断电源,并挂上
警示牌,验明无电才能进行工作。
4、 不准无故拆除电气设备上的熔丝及过负荷继电器或限
位开关等安全装置。
5、 机、电设备安装或修理完工后,在正式送电前,必须仔
细检查绝缘电阻及接地装置和传动部分防护装置,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6、 工作中拆除的电线,要及时处理好,带电的线头需用绝
缘带包好,保持配电线路的规整完好。
7、 登高作业使用的工具,不准随便往下乱扔,、乱抛,需
用绳索或工具带吊送到地面。
8、 从事带电作业时,应由有特业证的电器维修人员担任。
必须在有人监护下进行,监护人员负责操作的正确性,并对操作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责,监护人员在工作中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地点。
9、 在带电的低压开关柜(箱)上进行修理工作时,应采取
防止相同短路及接地等安全措施。
10、 带电工作时禁止使用锉刀和金属尺。所用工具均应有可
靠的绝缘把手。带电工作人员应紧扣袖口,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绝缘垫物上。禁止穿背心和短裤带电工作。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11、 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木棒将受害
者拉开,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通知医护人员抢救。 12、 高空作业时,应戴好安全带,扶梯脚应有防滑措施。 13、 配电室禁止非有关人员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