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35% 写作 15% 20% 25% 25% 25%
考生得到的笔试成绩是其各部分所得原始分分别经过加权处理后的分数总和。如:
某第三级考生听力部分原始得分为20分,经加权处理后的分数应为24分(20÷25×30=24分);
其英语知识运用部分原始得分为15分,经加权处理后的分数应为11.3分(15÷20×15 ?11.3分);
其阅读理解部分原始得分25分,经加权处理后的分数应为21.4分(25÷35×30 ?21.4分);
其写作部分原始得分18分,经加权处理后的分数应为15分(18÷30×25 =15分)。该考生未经过加权的原始总分为78分,各部分经加权后的总分应为71.7 ? 72分。
(六)关于写作的评分标准
各级别使用的写作评分标准,将根据考生考后所答试题的抽样分析,做进一步的修订,并制定出具体的评分细则。
(七)关于口试评分标准
各级别使用的口试评分标准,将根据部分考生口试的录像或录音,做进一步的修改,以便制定出具体的评分办法。
(八)关于成绩通知单和合格证书
1. 任何考生只要参加PETS的笔试或口试,均能得到有关的成绩通知书。
2. 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原始得分加权后的总和,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对五级而言,其中的听力部分还必须有60%以上(含60%)的得分率,方视为合格。
3. 口试成绩单独计算,不列入笔试总分。一至五级的口试均采取5分制评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对各级而言,口语并非都是必考的。这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以及考生的
需求。
4. 笔试和口试成绩均合格者,才能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PETS等级合格证书。
(九)PETS各级考试试卷结构简述
本节的二至六部分分别详细介绍了一至五级的笔试和口试的内容与结构。PETS各级别的考试都是根据笔试和口试这两种独立考试成分构成的标准模式设计的。笔试的全部试题都在一份试卷中,包括听力、语法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等部分。口试专门用来测试考生的口语能力。对笔试的介绍包括:1) 各部分的测试重点2) 组成各部分的节的数量3) 各节的测试重点4) 试题指导语的属性,例如长度、材料类型等。5) 题目类型6) 题目数量7) 每一部分的时间分配8) 答题卡9) 听力试题的播放次数,以及听力的问题是否录制在磁带中或印在试卷上。10) 写作的字数要求
对口试的介绍包括:
1) 口试组成部分的数量
2) 测试重点
3) 口试教师数量和作用
4) 每次考生的人数
5) 各部分测试的重点
6) 指导语的属性
7) 引导插入语的属性
8) 各部分的时间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