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融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行李架、导轨、后视镜等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及污染源分析
项目名称:宁波融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行李架、导轨、后视镜等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宁波融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北仑春晓西直河路288号
项目概况:宁波融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位于宁波北仑春晓西直河路288号,主要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模具、塑料制品、注塑机、金属制品、涂装制品、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017年9月27日经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备案登记(甬发改备〔2017〕39号),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租用宁波奇异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北仑春晓西直河路288号1幢1号楼部分厂房(建筑面积5900m2),实施“宁波融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行李架、导轨、后视镜等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行李架、导轨、后视镜等汽车零部件160万套。
二、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无施工期污染。 2、营运期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抛光粉尘、电泳废气、喷漆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1)注塑废气
本项目选用的塑料粒子为ABS塑粒,在注塑过程中,通过加热熔化塑料粒子,再经模具压制后制成所需形状的各种塑料组件。参考《浙江省重点行业VOCs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中,其塑料制造行业的排放系数为2.368kg/t原料,则污染物产生量详见下表。
表5-9 注塑废气污染物产生量核算
序号 1 2 塑料名称 PC/ABS 熔融温分解温主要污染物 度(℃) 度(℃) 苯乙烯 非甲烷总烃 180~280 300 产生量 kg/h 0.0046 0.0020 kg/a 33.15 14.21 由上表可知,各塑料粒子由于注塑工艺的温度小于塑料分解温度,不产生大量的废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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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不会发生化学合成反应,且注塑的热熔时间较短,因此,分解产生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等的量极少。项目苯乙烯的产生量约0.033t/a,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0.014t/a。由于产生的源强较小且浓度较低,企业拟加强车间通风将废气排出车间。
(2)抛光粉尘
模具半成品表面去毛刺采用抛光机清理,抛光过程有粉尘产生。抛光机自带有粉尘收集和除尘系统,其收集效率可达90%以上,粉尘收集后进入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每台排风量约为4000m3/h。
根据同行业类比监测数据,抛光过程粉尘初始浓度约300~400mg/m3,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按照98%除尘效率计),粉尘排放浓度为7.2mg/m3,抛光机共2台,尾气汇总后排放,则排放速率为0.058kg/h,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抛光工序作业时间为1200h/a,2台抛光机产生的粉尘量为3.846t/a,排放量为0.069t/a,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38t/a。
抛光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金属颗粒物,密度较大,未经有效收集的粉尘易在设备周围及抛光车间内沉降,对厂区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3)电泳废气
本项目电泳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烘干过程,为电泳漆中挥发物质受热产生的有机废气。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兑和后电泳漆中挥发物质主要有甲基乙醇胺、双酚A、二乙二醇单丁醚,根据《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方法》,项目物料中挥发性有机物使用量为0.386t/a,废弃物有机物含量按0计,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为0.386t/a,本环评将其归类为非甲烷总烃。烘干时间按每个工作日6小时计算,年工作日为300天,则产生速率为0.21kg/h。
本项目采用烘道进行烘干,项目在烘道进出口安装了集气设施,废气收集风量共为
2000m3/h,烘道内有机废气收集后(约占95%)纳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与喷漆废气合并处理,工艺为水喷淋+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约为90%)后通过15m排气筒集中排放,5%呈无组织排放。电泳及喷淋工序时有机废气呈无组织排放。项目电泳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0.2kg/h,无组织产生量为0.01kg/h,项目废气有组织、无组织产生及排放情况与喷漆废气排放合并进行计算,具体见表5-3及表5-4。
(2)喷漆废气
本项目设有2条手动喷漆线(包括塑料喷漆线和金属喷漆线)。本项目喷漆过程中底漆使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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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漆,面漆使用油性漆。根据《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方法》,各喷漆过程中油漆及稀释剂有机废气使用量情况见下表。
表5-10 喷漆工序油漆使用及挥发性有机物存在量情况表
喷漆工段 喷水性底漆 油漆 名称 水性漆 油漆成分 丙烯酸树脂45%、二乙二醇二甲醚5%、去离子水50% 丙烯酸树脂60%、色粉7%、银粉4%、珠光粉5%、醋酸丁酯12%,甲基异丁酮10%、助剂2% 用量醋酸丁非甲烷总VOCs(t/a) 酯(t/a) 烃(t/a) (t/a) 7.67 / 0.38 0.38 油漆 喷油性面漆 5.1 1.1 2.0 15.87 0.61 0.55 0.6 1.76 1.83 1.1 2.0 4.7 1.83 1.1 2.0 4.7 丁醇10%、丙酮20%、醋酸丁酯稀释剂 50%、二丙酮醇20% 固化剂 醋酸丁酯30%、异氰酸酯50%,丙酮2??% 合计 本项目物料无废弃量,因此上表中挥发性有机物使用量即为产生量。 排放速率核算
根据设计,挥发性物质分别在喷漆和烘干过程中挥发,一般有机废气40%在喷漆过程中挥发,60%在干燥过程中挥发。喷房集气风量较大,喷枪距离抽风口较近,喷房已通过隔板进行封闭,喷漆车间处于负压状态,废气收集率约为95%,无组织废气排放约5%。在烘道进出口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其无组织排放约5%计,则95%干燥废气经收集后处理。其喷漆废产排量按图5-6核算。
图5-6 油漆喷涂废气产生情况
喷枪设置情况:本项目使用的喷枪型号均为W-71S,口径为1.3mm,喷枪流速为90ml/min。 废气治理措施情况:
根据设计单位提供资料,企业针对1条电泳线、2条喷漆线的喷房、烘房及调漆房配套了1套集气风量均为30000m3/h废气处理系统,废气经水喷淋+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其废气处理效率能达到90%;
根据项目喷漆生产线工况,金属件喷漆生产线生产节拍均为3件/min,金属件喷漆生产线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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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拍均为9件/min,则两条喷漆生产线喷漆工件数为720件/h,本环评计算排放速率时按最大产污情况下进行核算,则水性底漆用量为8.11kg/h,油性面漆用量为6.56 kg/h。
根据喷涂废气产排情况结合废气治理设施收集与处理情况,排气筒、喷枪配置及最大喷漆量情况如下表。
表5-11 排气筒、喷漆配置及最大喷漆量情况一览表
排气筒 喷漆废气处理排气筒 喷漆线 水性底漆 油性面漆 产品名称 金属件 金属件 油漆用量(kg/h) 8.11 6.56 油漆种类 水性漆 油性漆 稀释剂 固化剂 喷漆量(kg/h) 6.24 4.1 0.82 1.64 经计算,生产车间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有组织产生量及排放量如下表。
表 5-12 涂装车间各污染源及废气产生量与排放量核算
污染源 高度 口径 废气量 (Nm3/h) 产生速率 排放速排放浓度 3(kg/h) 率(kg/h) (mg/m) 1.63 0.15 5 醋酸丁酯 0.2 电泳 喷底0.4 非甲烷13 0.39 漆 总烃 喷面3.46 漆 0.2 电泳 喷底0.4 VOCs 13 0.39 漆 喷面3.46 漆 污染物名称 高度:排气筒 15m (P1) 口径:0.5m 30000 本项目喷涂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5-13 本项目喷涂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
车间 污染物 醋酸丁酯 电泳 非甲烷喷底漆 总烃 喷面漆 电泳 VOCs 喷底漆 喷面漆 无组织废气产生工段(kg/h) 0.08 0.01 0.02 0.173 0.01 0.02 0.173 无组织废气产生量(kg/h) 0.08 0.203 无组织排放参数 长×宽:83.3m×27.32m 面源有效高度为17m 喷漆车间/电泳车间 0.203 按实际用漆量的情况估算出本项目全年喷漆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具体见表5-14。
表5-14 本项目全年喷漆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表 污染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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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醋酸丁酯 非甲烷总烃 VOCs 有组织??t/a) 无组织(t/a) 小计(t/a) 有组织??t/a) 无组织(t/a) 小计(t/a) 有组织(t/a) 无组织(t/a) 小计(t/a) 1.67 0.09 1.76 4.47 0.24 4.71 4.47 0.24 4.71 1.50 0 1.49 4.02 0 4.02 4.02 0 4.02 0.17 0.09 0.26 0.45 0.24 0.69 0.45 0.24 0.69 (3)天然气燃烧废气
天然气燃烧烟气主要成分为SO2、NOx、烟尘,产生量与有组织排放量估算如下:本项目天然气用量为30万m3/a,天然气排污系数见下表。
表5-15 天然气排污系数
污染物 燃烧(万m3)天然气 废气量 136259.17m3 SO2 1.0(kg) 烟尘 1.8(kg) NOX 18.71(kg) 由上分析,达产后天然气燃烧烟气污染物产生与有组织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5-16 天然气燃烧烟气产生情况
产生节点 燃烧机 天然气用量(万m3/a) 30 污染物名称 废气量 SO2 烟尘 NOX 产生量 4.1×106Nm3/a 30 kg/a 54 kg/a 561.3 kg/a 排放浓度 / 7.32 mg/m3 13.17 mg/m3 136.9 mg/m3 (4)项目废气产生和治理情况汇总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产生及采取的治理措施汇总见表5-17。
表5-17 项目废气产生及治理措施情况表
序号 1 2 污染源 注塑废气 抛光粉尘 喷漆电泳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 污染物 苯乙烯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3 醋酸丁酯 VOCs SO2 烟尘 NOx 4 产生量 0.033 t/a 0.0141 t/a 3.846t/a 4.71 t/a 1.76 ??/a 4.71t/a 0.03 t/a 0.054 t/a 0.561 t/a 排放量 0.033 t/a 0.014t/a 0.449t/a 0.69 t/a ??.26 t/a 0.69 t/a 0.03 t/a 0.054 t/a 0.561 t/a 收集后经“水喷淋+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后于15m排气筒排放 采取的治理措施 加强车间通风 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后于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电泳线废水、喷漆前清洗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及生活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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