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的(2) 1970-01-01 08:00 抄送:国家中医药局,总后卫生部,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大学医院管理部门,部管医院,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输血协会。 卫生部办公厅 2011年5月 日印发 校对:马旭东 6 共2页: 上一页12下一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的(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载这篇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