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妇委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2018-11-20 18:00

2、建立和健全省直机关妇委会的工作制度。应根据浙江省直机关妇女的实际状况,探索省直机关妇委会工作规律,制订妇委会工作制度,推进省直机关妇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比如制定妇委会的工作制度、建立例会制度、先进评比表彰制度、妇女干部培训制度、组织选举制度等。要建立必要的妇女工作登记统计台帐,了解和掌握工作服务对象的动态状况、必要的考核制度和责任制是推进妇委会工作的有效途径。

3、要加强省直机关妇女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省直属机关工委主办的《浙江机关党建网》宣传阵地,办好“巾帼风采”栏目这个宣传教育平台,及时宣传妇委会工作信息,交流工作经验,使大家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工作动态、了解资讯信息。各单位妇委会也要借助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信息网络等宣传媒介,积极主动地宣传机关妇女和妇女工作,为妇女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要加强对省直机关妇女先进典型人物的宣传。省直机关系统内涌现出了许多优秀妇女同志,2009年,省检察院被全国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省公安厅吴微微、宫毅被全国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公安厅刑侦总队DNA室、出入境办证大厅被评为全省“巾帼文明岗”,还有很多女同志获得省“巾帼建功标兵”、浙江省巾帼发明者”、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包括今天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他们都是我们机关妇女同志学习的榜样,应该大力宣传。

4、要加强妇委会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勤奋学习、忠于职守、作风扎实、遵纪守法”的要求选配干部,要坚持

把能力建设贯穿于妇委会自身建设的全过程,倡导努力学习,着力提高服务妇女的能力,不断提高妇委会工作整体水平。

5、要建立妇女工作的平台和抓手,做出“机关妇女”的特色。上次妇委会工作座谈会后,省直机关妇委会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制订了一些措施。在新形势下,要认真研究省直机关妇女工作的发展变化,努力把握妇女工作特点和规律,突出“机关”特色,注重创新,根据不同妇女群体的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省直机关妇女同志喜闻乐见的、内容和形式丰富多彩的活动。

各单位党组织要始终重视和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妇建是加强妇联组织建设的根本,要支持妇委会根据妇女特点和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妇联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关心妇联干部成长和进步,为妇联组织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同志们,新的一年里,省直机关妇女工作的任务是繁重艰巨的。我们要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妇女群众要求,最大限度发挥妇委会组织的作用和优势,扎实工作,不断增强妇委会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为进一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社会科学和谐发展而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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