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理对本级政府组成部门及其公务员、本级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农村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本级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本级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农村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本级政府部门公务员和本级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乡镇监察组织受理的申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乡镇监察组织履行的其他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配合、参与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工作,对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及村两委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和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反馈,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同时积极把家庭助廉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三、加强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执行情况的监督。
四、督促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关制度,使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参与本村党务、村务公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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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财务及重要资产和重大项目的监督。
五、及时听取、反映群众意见,向上级纪委反馈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六、向各级纪委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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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
日常来信 来访 上级领导 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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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 拟办 批办 交办催办督办 部门承办 调查处理答复 反馈 上报归档 周报 月报 年报 归档
乡(镇)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图
①县级受理审理,县审理部门或委托乡镇纪委审理小组进行审理谈话,核对事实。 ②县审理人员集体审议,形成审理指导意见 ③县审理部门将案件检查卷、审理谈话笔录、审理意见等材料交给乡镇纪委,乡镇审理小组召开小组会,写出定性处理意见。
④乡镇审理小组写出审理报告(审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即从受理审理至写出审理报告之日止)。 ⑤乡镇党委召开会议讨论处分问题,写出党委会议纪要。 ⑥乡镇纪委下达处分决定,纪委书记签发,签发笺及原稿一并附后(开除党籍由党委向县纪委呈报处分请示,待接到批复5个工作日内下处分决定)。
⑦向当事人送达处分决定书,在文件上签收确认,并填写《处分执行情况回执表》(处分决定需在1个月内向被处分人宣布) ⑧制作目录表,立卷归档,形成审理卷卷宗,立卷人签名,与调查卷一并移交县纪委档案室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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