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利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领导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附则
7.1 本预案由紫云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7.
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11
中共紫云自治县委办公室 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十月二十日
紫
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利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领导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附则
7.1 本预案由紫云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7.
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11
中共紫云自治县委办公室 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十月二十日
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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