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本人
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格式
户口本 学生本人页 学生本人身份证正面
学生本人身份证反面 11
共同借款人 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格式
户口本 共同借款人本人页
共同借款人 本人身份证正面 共同借款人 本人身份证反面 12
见证人身份证复印格式
见证人1身份证正面
见证人2身份证正面
见证人1身份证反面 见证人2身份证反面 13
彬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
我申请办理了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人承诺:
一、本人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填写的各类表均真实、客观、实事求是,无弄虚作假。
二、本人只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未申请办理国家其他助学贷款。 三、常怀感恩之心,在校期间要遵纪守法,生活俭朴,励志刻苦,勤奋学习努力完成学业,练就本领,报效国家。
四、在校期间若因参军、转学、出国留学定居或退学等原因,在离校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若因升学、休学、停学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县资助中心。
五、在未还清贷款前,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联系方式或地址变化时,要及时报告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变更有关信息,确保联系渠道畅通。
六、今后若家庭经济好转,不符合贷款资格时,将不再申请助学贷款。 七、诚实守信。毕业后,按时按要求还本付息,不拖延、不失信。
附:
1、违约责任:
(1)出示假证明假材料骗取贷款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和以后的贷款资格。已获取贷款的追回贷款,并报告相关院校和银行。
(2)贷款到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将按合同约定执行130%的罚息,同时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违约记录将被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将对个人今后的就业、生活、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方面带来直接影响。
2、还本付息时间:
(1)在校期间财政贴息,若毕业后当年8月10日前一次还本的,没有利息。 (2)毕业后当年9月1日起开始计息,并由借款人付息,正常还款时间为每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3)学生毕业后,也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10月的10号之前为提前还款申请日,利息核算到当月20日,后面不再计息。
3、联系方式:
县学生资助中心电话:34928991 QQ群号:326507084、111525800、322701730 (注:此承诺书一式二份 ,承诺人和资助中心各持一份。)
承 诺 人(签名):
共同借款人(签名):
彬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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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一、正常还款
1.本金和利息缴存: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计算利息,毕业当年和第二年只还利息,从第三年起按年还本金和利息,每年结算一次。每年12月10日前(最后一年为9月10日前),将应承担的利息和本金存入贷款指定账户(2010年前为农信社账户,2010年及以后为支付宝,系统及合同中即可查)。
2.应缴本金和利息查询: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本年应还本息测算”里可以查询当年应缴本金和利息。 二、提前还款
学生在毕业当年8月10日前还清贷款不计利息。
提前还款可以一次性还清,也可偿还部分,但一次必须还清一份合同金额。提前还款分两种情况:
1.学生账户为支付宝账户 (2010年新贷、续贷及以后签订了贷款合同的)
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每年1-10月10号前) 学生将足额钱存入支付宝账户 (每月20号前) 学生在次月1日后在线系统查询还款结果 2.学生账户为农信社账户(2007年至2009年签订贷款合同,2010年及以后未续贷的)
学生本人或委托人来县资助中心做提前还款申请。(每年1-10月10号前) 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开相关票据,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将钱存入当初办理贷款时的农信社账户并将票据第一联交回。 (每月15号前) 学生在次月1日后在线系统查询还款结果
说明:
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进入后点“生源地助学贷款”下“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按要求登录即可。
学生在线系统提出申请,系统中可以计算出每个合同下的应还金额,根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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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出的每笔合同“应还合计”确定学生的应还总金额。
学生每年1-10月每月10日之前在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若没有提前还款申请,则只能下月申请还款。
若本月没有扣收到学生还款,则实扣金额为零,本条提前还款申请作废,若需要提前还款,下月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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