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联系与送达
9.1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且所列联系地址系送达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若因提供有误或在变更后未及时通知对方,引起合同履行停滞或不能履行,由未能正确提供的一方承担责任。 9.2、以特快专递通知、答复的,以收件方签收日为送达时间;收件方不签收的,同城以特快专递发出后的第二日为送达日,异地以特快专递发出后的第三日为送达日;挂号邮寄的,同城以信件发出后的第三日为送达日,异地以信件发出后的第七日为送达日。
第十条 生效及其他
10.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该车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江西万科益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一份。 10.3乙方应遵守该车位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不得在该车位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且使用该车位时不得影响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若系乙方原因造成该车位受损的,乙方应就该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乙方: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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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附件:该车位所在位置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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