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收发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邮件收发管理工作,确保本厂邮件的准确、及时收发,特制订本制度。
二、 范围
本厂内
三、 定义
邮件物品,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向外部寄送文件资料、货物及其他物品等(大型设备的发送不在此例)。
四、 职责
(一) 收发室:负责公司邮件物品的收发管理;
(二) 各部门:协助收发室进行部门邮件物品的发送、审批及接
收。
五、 工作内容
(一) 邮件的签收与发送 1、
邮件的签收
a、 收发室在接收到外来邮件物品时(特别是快递、挂号、包裹单、汇款单、货运单时),要及时通知收件人到收发室当面签收; b、
收件人要在《邮件签收登记表》上签名并详细登记签收时间,
以备查验和对;
c、 收件人为公司名称、公司顾问人员及离职人员的,由综合部相关人员代签;
d、 除特殊情况外,如物品单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原则上不得由
他人代签,如因此造成物品遗失、短少或调包等后果,代签人需承担全部责任;
e、 凡快递、挂号信、包裹单、汇款单、货运单等的收件人,在收发室通知发出后,应随即到收发室签收邮单,并及时去邮局取款取件,如因个人缘故超期罚款,收发室概不负责; (二) 邮件的发送
a、 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文件、资料、货物及其他物品者,必须先签写《邮件发送审核表内》,需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将需邮寄的物品包装好后交给收发室,由收发室统一安排邮寄; b、
未经登记或需邮寄的物品无部门负责人签字者,收发室可拒绝
受理,如需邮寄邮费自付;
c、 如收件人等信息不清楚或不完整,收发室有权要求当事人将资料完善,对于无故拒不按要求填写,且经收发室要求无效者,收发室有权拒发该货品,并将情况报该部门负责人处理; d、
收发室邮件负责人要认真在《邮件发送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邮寄后有义务向寄件人告知快递单号等信息,邮件的后续跟踪有寄件人自行负责;
e、 寄送文件、资料、货物等邮件物品,原则上通过公司指定的承运单位(邮局、EMS、中通邮件、运达等公司)进行邮寄,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过公司指定外的承运单位寄送,必须经综合管理部负
责人审批方可生效;
f、 收发室要保留好每次邮寄的存根,以备查验核对; g、
收发室每月做一次邮件发送汇总表交财务部处理邮件费用的
问题; h、
公司任何人员如私自以公司名义在快递公司赊账,一经查出,
罚所赊邮费的5倍。
六、 记录与表格
(一)《邮件签收登记表》 (二)《邮件发送登记表》 (三)《邮件发送审核表》
邮件签收登记表 序 号 接收 日期 收件人 遇见类别及单号 事由 寄件人姓名、电邮件内容话、地址、邮编 及数量 收件人姓名、电 话、地址、邮编 投递 形式 投递 日期 签收人 签收 日期 单号 备注 备注 邮寄 物品 邮资 邮件发送登记表 序 寄件人 号 邮件发送审核表 寄件人 事由 邮寄形式 备注 寄件人部门 主管审核 收件人姓名、电话、地址、邮编 邮寄物品 投递日期 综合管理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