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明确贯彻中央1号文件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目标任务及
措施
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
环节建设”。根据我省省情、水情和农村人均半亩基本口粮水利灌溉工程进展情况,省水利厅提出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的目标任务及措施。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骨干水源工程、“五小”水利工程、烟水配套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777万亩,建成农村人均半亩基本口粮田水利灌溉工程;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通过5到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我省农田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增年供水量28.3亿立方米;到2020年,《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内的水源工程全部建成并发挥效益,水利工程年供水量达160亿立方米。
(二)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建设要切实向乡村延伸,在骨干水源工程覆盖不到的地方,因地制宜建设以雨水集蓄利用为主要内容的小型水利工程设施。2015年前建成规划的208座小型水库,加快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五小水利”工程建设,2011—2015年修建“五小水利”工程31万处,2016—2020年修建“五小水利”工程87万处。
(三)“十二五”期重点实施10个大型、50个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2020年前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四)继续抓好烟水配套工程建设,在“十一五”已建成烟水配套工程灌面629万亩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新增烟水配套工程灌溉面积400万亩。
(五)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在抓好现有3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同时,争取更多的县(市、区)列入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扩大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覆盖范围。积极整合涉农资金,统筹规划、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三、具体措施
(一)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用足用好中央1 号文件中关于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计提使用土地出让收益、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等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优惠政策,建立农田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推动各级水利投融资平台建设,加大金融信贷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产权制度改革等措施,充分调动受益农户和社会各界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 (二)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编制。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完成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规划按程序经过审批后,即为安排国家补助资金的依据,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抓修定和完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继续完善《“五小”水利工程建设规划》,依照规划逐年推进农田水利项目建设。
(三)围绕特色农业抓好水利设施配套。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农业的要求,紧紧围绕种养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地实施烟水配套、茶水配套、生态蓄牧业配水、蔬菜产业带配水等农田水利工程;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新建一批灌区,积极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扩大有效灌溉和保证灌溉面积。
(四)创新农田水利建设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形成公共财政为主导、受益群众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创新投劳机制,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组织发动受益群众投工投劳、群策群力兴水利;创新运行机制,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工程持续发挥效益;创新水价形成机制,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生产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