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学生参保个人操作系统https://seyb.szsi.gov.cn/szdxswebout/grQueryLogin.jsp
4.社保局咨询电话:12333;26079166。
三、休学、复学及退伍学生的医保问题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了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学生有需要,可办理参保,继续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
休学、复学及退伍学生需到辅导员处填写《新增大学生医保参保人信息登记表》并发至医保负责老师的邮箱,三个工作日可登录“深圳市在校大学生网上确认系统”确认参保。
四、已有成人医保学生的医保问题
已办理了成人医保的学生,如自愿办理大学生医保,则需首先到原来办理社保的社保机构自行办理成人医保停保手续,再办理大学生医保参保手续。学生要在完成停保手续之后到辅导员处填写《新增大学生医保参保人信息登记表》并发至医保负责老师的邮箱,三个工作日后重新登录“深圳市在校大学生网上确认系统”办理参加大学生医保手续,如有社保卡就无需重新拍照、制证。
从成人医保转为大学生医保,其缴费年限也可连续计算。 享受低保待遇的学生可无需办理大学生医保。
在校外做兼职的学生,用人单位可能已给购买社保,如需转回大学生医保需重新办理参保。
五、学生医保扣费银行账号更改问题
因确认时填写错误、银行卡丢失等原因需要银行账号的学生需到辅导员处填写《医保扣费银行账号更改汇总表》并发至医保负责老师的邮箱。
六、医保卡挂失与补办问题
学生可登陆网站http://www.szsi.gov.cn/index_146.htm?进行医保卡挂失,也可到南山社保局大学生医保窗口办理医保卡挂失。
需要补卡的学生需带同学生证或一卡通到南山社保局大学生医保窗口办理。
七、学生毕业后,有三种不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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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毕业后在深圳就业,用人单位将会统一办理社保,其大学生医保可以和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2.学生毕业后在深圳但未就业,学生可在所在社区购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大学生医保可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学生毕业后离开深圳,深圳社保暂未与其他城市联网,有需要学生可到当地社保局咨询。
大学生医保转为成人社保后,其大学生医保卡可作为社保卡使用,可无需重新制卡。
八、上传失败的学生数据,经系统识别后主要有以下几种提示的问题及原因:
(1)参保人的15身份证号已参加保险:参保人的15位身份证号已在深圳参加了社会保险,要求学生到所属地社保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后方可参保;
(2)参保人未停保:参保人的18位身份证号已在深圳参加的社会保险,要求学生到所属地社保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后方可参保;
(3)正在享受低保待遇:学生已参加了低保,不可参加大学生医保;
(4)个人台帐有未到帐记录:学生已参加了社会保险,但有欠费记录。学生需到所属社保机构办理欠费补交手续后方可参保;
(5)身份证号第18位的校验位编码不存在、身份证号前6位的行政区划编码不存在、身份证号上的出生日期编码错误:学生的身份证号有问题,需到所在地公安部门修改身份证号后方可参保;
(6)姓名/身份证号不同:学生的身份证号已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但参保的姓名与学生的姓名不同,需到所属地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7)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参保人:学生已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不可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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