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的催交由建设单位负责,导线、金具、瓷瓶等材料的催交由我公司负责,双方负责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时设计要求,并有质保、合格证等有关资料。 7.3.2 供应计划:
为了不影响工期,双方负责供应的设备及材料应满足到货时间表,以保证施工进度要求。 8. 质量保证措施计划: 8.1 质量保证措施的依据:
本工程质量保证依据是我公司的国际ISO9002质量体系的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要求进行编制的。
本质量保证措施,是本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指导性文件,参加该工程施工的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为工程提供质量保证。 8.2 质量目标:
1. 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5% 2. 不发生重大责任质量事故。 3. 用户无重大质量投诉。
4. 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5. 单位工程验收一次合格。
8.3 质量管理:
8.3.1 我公司采购的材料和建设单位负责的设备等材料进入现场后,应严格按照我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采购控制”程序办理交接。
8.3.2 设备材料进入现场后,应及时进行标识,以区分不同类型的产品,应及时认真添写开箱检验报告,以实现设备材料的可追塑性。
8.3.3 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应本着以在代小的原则代用,但必须由工程科科长出具代用批准书。
8.3.4 供应部门、检验部门、甲方代表应按要求对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进行质量监督和验证。对未经检验的设备、材料不得使用。
8.3.5 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每个工序施工都应进行技术交底,按照检验计划,对各工序进行质量监督和控制。使工程质量符合技术要求。
8.3.6 认真办理工序交接,每一道工序施工都必须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合格后办理工序交接手续。工序检验不合格,令其改正,严重者要求返工。直至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8.3.7 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目,应进行记录和标识,制定
处置方案,
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处理合格后方可转序。
8.3.8 对重复的不合格项目,应及时进行预防,防止不合格品重复发生,以增强施工质量。
8.3.9 质量记录是整个工程质量的凭证。施工中凡是与质量有关的检验或试验,必须记录,质量记录必须请淅、准确、完整。 有关质量记录的管理等内容,应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部分执行。 8.4 检验计划: 8.4.1 检验计划的目的:
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在安装过程中防止不合格项目发生,使之在非受控的情况下,转入下道工序,造成整个工程的缺陷。因此须进行计划检验。 8.4.2 检验的主要内容:
(1)施工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 (2)一次、二次设备进货检验。
(3)施工过程中的分项工程的过程检验。 (4)工程项目完工后的最终检验。 8.4.3 检验方法:
8.4.3.1 设备、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进行开箱检查、核对型号、规格、零部件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若无合格证或外观检查后有怀疑时,应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试验和退换。
8.4.3.2 施工过程检验包括自检、互检、专检:
a. 自检: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对设备、材料进行的外观检查,在完成施工任务后,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100%的检查。
b. 互检:由工地(队部质安员或班长),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验,可采用外观检查和实际测量等方法进行检验。
c. 专检:由公司质宴科在分项工程完工后,派专业人员进行专检。
8.4.3.3 最终检验:
a. 只有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分项工程完工后,方可进行最终检验。
b. 按照《最终检验规则》进行检验和试验。 c. 所有检验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由检验人员签字。
d. 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项,应依照《不合格品的控制》的
程序执行。
e. 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后,由公司组织各部、室专业人员对完成的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经整体传动合格后,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移交检验和启动试运检验。 8.4.4 检验计划时间表(附表) 9. 安全施工措施: 9.1 安全管理目标 : (1)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 不发生人身群伤事故。
(3) 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 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9.2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的法规和本公司制定的施工“三措”。
9.3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到位。
9.4 建立建全安全组织机构和保障体系,使各级安全员职责明确到位,工程设专职安全员,配合班组搞好安全工作。保证本工程安全施工。
9.5 强化安全岗位责任制,使安全施工与资金工资挂钩,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