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至:中国北京建外大街14号北京人民广播电台音乐广播 北京2008奥运歌曲征集评选办公室 邮编:100022
或登陆本次活动官方网站changxiangaoyun.sohu.com,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在线完成参选作品的提交。
在本次活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未提交本款上述任何一份文件的参加者,其歌词作品丧失参选资格。
七、本次活动有关信息的查询 北京2008奥运歌曲征集评选办公室 联系人:许鹏、王鹏飞 电话:010-65673761 传真: 010-65673761
Email: music2008@vip.sohu.com
参加者还可登陆本次活动官方网站changxiangaoyun.sohu.com,或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www.beijing2008.com,或北京2008年奥运会网络内容服务赞助商搜狐网www.sohu.com,查询与本次活动相关的各种信息。 八、参选作品的评选
本次活动共将评选出下列奖项:
1.北京2008年奥运会歌曲奖:25首,各获奖金2万元,并获荣誉证书。 2.北京2008年残奥会歌曲奖:10首,各获奖金2万元,并获荣誉证书。 3.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主题歌奖:1首,获奖金2万元,并获荣誉证书。 4.北京2008年残奥会火炬接力主题歌奖:1首,获奖金2万元,并获荣誉证书。 5.北京2008年奥运会暨北京2008年残奥会志愿者主题歌奖:1首,获奖金2万元,并获荣誉证书。
6.北京2008年奥运会暨北京2008年残奥会颁奖仪式音乐奖:1部,获奖金5万元,并获荣誉证书。
7.北京2008年奥运会暨北京2008年残奥会体育展示音乐奖:1部,获奖金5万元,并获荣誉证书。
8.北京2008奥运歌曲征集评选活动优秀歌词奖:30首,各获奖金2千元,并获荣誉证书。
9.北京2008奥运歌曲征集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 3个,各获奖金2万元,并获荣誉证书。
获得上述各个奖项的参选作品统称“入围作品”。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参加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此外,应征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主题歌、北京2008年奥运会暨北京2008年残奥会志愿者主题歌的落选作品自动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歌曲的参选作品,并参加北京2008年奥运会歌曲评选;应征北京2008年残奥会火炬接力主题歌的落选作品自动成为北京2008年残奥会歌曲的参选作品,并参加北京2008年残奥会歌曲评选。 九、关于本次活动的征集评选文件 1.本次活动征集评选办法与指导规则的构成
《第四届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征集及评选办法》、《第四届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参加者注意事项》、《第四届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参选表格》及《第四届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互为相互说明的关系,共同组成本次活动的征集评选文件,并适用于所有参加者及所有递交至奥运歌曲征集办公室的应征作品和资料。 2.本次活动征集评选办法文件的获取
参加者可从本次活动官方网站changxiangaoyun.sohu.com,或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www.beijing2008.com,或北京2008年奥运会网络内容服务赞助商搜狐网www.sohu.com下载本次活动的相关文件,或其它经奥运歌曲征集办公室认可的方式获得本次活动的相关文件。
十、语言
本办法及本次活动其它征集评选文件以中文书就,但附有英文译文。如中文文本与英文译文之间出现任何不一致,应以中文为准。 十一、争议及未尽事宜
本办法颁布以前,任何主体以任何形式就本次活动发布的任何文件中的规定与本办法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对本办法及本次活动的《参加者注意事项》、《参选表格》、《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产生的任何疑义,北京奥组委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北京奥组委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第四届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七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