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兵补助经费应当做到专款专用”。
(五)专帐核算指的是项目总经费会计核算专帐核算指的是项目总经费专帐核算
《浙江省财政科技经费企业会计核算的指导性意见》(浙科发计[2009]159号)第二条:企业科技经费包括:获得的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按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任务书)约定的自筹资金以及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借贷资金。
(六)专帐核算不是建会计辅助台帐
目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情况还可以,基本上按项目和按经费单独核算;企业实行专核核算的不超过20%,专帐核算不是建会计辅助台帐,明确这一点非常重要,尤其是对于承担事后补助项目的企业更重要。
(七)专帐核算是做好R&D统计的基础
《浙江省财政科技经费企业会计核算的指导性意见》(浙科发计[2009]159号)第四条:企业应按照制度或准则要求,合理设置二级会计科目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归集核算,并与本单位的其他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区分。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核算管理规范,企业科研项目会计核算一般可分为:
(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可参照此核算办法。 (一)执行会计制度的企业科技项目核算办法 会计制度有关规定; 科技项目核算方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第二节长期负债第七十六条“企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应核销的部分,冲减专项应付款;其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第四章所有权益第八十二条“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公积项目的第五款:(五)“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企业应按转入金额入账。”
1.企业收到科研项目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形成负债) 借:银行存款 按项目核算 按经费核算 贷: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 独立核算 经费独立核算
2.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按财政科技拨款、自筹科研经费分别进行核算。
(1)财政科技拨款部分
①购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XX项目
无形资产——XX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先购进)
借: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XX项目(再转销) ②发生其他研发费用,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XX费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XX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原材料及其他研发费用在账务处理时,不再表现为资产及管理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原材料如果形成资产,领用时记入管理费用,其他研发费用也记入管理费用,这样会使费用增加,降低企业利润,隐形降低效益)
(2)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
自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应分科研项目在“管理费用——研发费(区别于一级科目研发经费,也可使用指导意见上的表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明细
账进行核算。具体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为:
①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XX项目
无形资产——XX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②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 借:在建工程——XX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XX项目 借:在建工程——XX项目
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不能记入本项目的研发经费中,可以记入其他项目研发经费。
③发生其他研发费用,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按实际发生额: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XX项目——XX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注:原材料购进一次性消耗(即买即用)时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同上,如果大量购进,分批领用时会计核算为:
原材料购进: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领用时:借:管理费用 ——研发费(同上)——XX项目——材料费
贷:原材料
3.企业因各种原因需要退回全部或部分财政科技拨款时会计核算账务处理:
借: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 资本公积——拨款转入——XX项目 贷:银行存款
4.项目验收后结余资金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 ①经批准留单位继续使用:
借: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XX项目 ②按规定上交部分:
借: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 贷:银行存款
5.出售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设备或无形资产时,应报批,并上交所得资金,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