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学前教育互助发展共同体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暂行)
为促进横山县学前教育互助发展共同体建设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推动全县学前教育健康、均衡发展,依据《横山县学前教育互助发展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特制订横山县学前教育互助发展共同体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横山县学前教育互助发展共同体内所有公、民办幼儿园。
二、考核的内容
1、《横山县学前教育互助发展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共同体工作内容。
2、县教育局根据需要临时安排共同体完成的工作。 三、考核方式
每年度年终考核一次。
考核分两个层次进行。第一个层次是共同体内幼儿园的考核由各共同体组长、副组长严格按照《横山县学前教育互助发展共同体考核标准》进行赋分,考核结果在共同体内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12月30前将考核结果一式两份报教育局审核。第二个层次是教育局在审核各共同体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考核结果的同时,依据横山县学前教育互助发展共同体领导小组平时对各共同体工作开展情况的了解和各共同体工作汇报情况,对共同体组长和副组长工作进行赋分。审核结束后一份留存作为下年度等级评定加分和评优树模的依
据,一份返回共同体组长。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考核结果以分值的形式体现,教育局学前教育互助发展共同体领导小组对各共同体组长、副组长的赋分加入对所在幼儿园考核总分值。
2、考核结果作为各幼儿园下年度等级评定时加分依据,按幼儿园考核所得总分值计入下年度等级评定总分。
3、考核结果所得总分值为负值时,在下年度等级评定总分中扣除。
4、考核结果作为本次考核之后下次考核之前教育局对幼儿园集体和个人评优树模的主要依据之一。
5、从下年度起,对通过平时的检查了解以及考核结果发现工作消极、不能完成规定必须完成的内容以及配合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幼儿园,属公办性质的,教育局对园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有上述情况的,撤销园长职务;属民办性质的,次年起不予等级评定,按最低等级对待,连续两年有上述情况的,予以取缔。
本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横山县教育局 2015年10月20日
横山县学前教育互助发展共同体建设工作考核标准
第 六 共同体 蓝精灵 幼儿园 组长、副组长签字: 20 年 月 日
考核内容 组长、副组长 分值 幼儿园 分值 共同体活动计划、按实施方案要求制订计划+2分,不符2 总结以及共同体活合要求-2分 动档案 按时报送总结+1分,未报送-1分 园长参加共同体所有临时会议+5分,未全部参加共同5 体会议-5分。 1 档案资料齐全、集中管理+1分,无-1 1 分 一个统筹 形成相对统一的标准+2分,未形成-2 2 分 上半年现场观摩交按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观摩、交流加+12 流会 分,形成总结材料并上报+1分,每所幼儿园下整改通知书并明确整改要求+2分,每项未做到得相应负分。 下半年现场观摩交按方案要求组织观摩、交流+1分,形1 流会 成总结材料并上报加+1分,未做到得相应负分。 教师基本功比赛活按方案要求组织+1分,未组织-1分。 1 动 严格执行标准+6分,未严格执行标准-6分。 园长参加+6分,未参加-6分。 6 6 园长参加+4分,未参加-4分;对上半年存在问题进行10 了有效整改得+6分,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6分。 每项基本功至少1人参加+5分,未达到规定人次-5分。9 对活动中获综合奖选手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对所在幼儿园分别加4、3、2分。单项奖选手分别加2、1.5、1 分。 联片教研活动 送教活动 两次都组织+2分,少组织一次-1分。 组织+1分,未组织-1分。 2 1 2 按共同体要求参加两次+5分,未全参加-5分。 按共同体要求参加+4分,未按要求参加-4分。 5 4 教育局根据需要安组织+2分,每少1次-1分。 排的共同体活动 按共同体要求全部参加+6分,未全部参加-6分。教育10 局安排的共同体选拔性比赛活动(如专业技能、教学能手)中获综合奖选手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对所在幼儿园分别加4、3、2分。单项奖选手分别加2、1.5、1分。 按共同体要求全部参加+5分,未全部参加-5分。 共同体自选安排的经考核组认定有效的活动由共同体领 活动 导小组根据活动开展的作用、效果集体讨论加分分值。 合计 -5 50 15 备注:1、对各共同体安排的所有会议、活动,在规定时间内迟到早退的,每次-2分。
2、对《横山县学前教育互助发展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必须完成的内容。共同体 未组织实施的,组长、副组长及幼儿园得分均按该项规定的负分值计算。 3、上表中各幼儿园得分栏中正负值相加结果为其总得分。
4、各共同体在组织各类共同体内比赛时,在规定的各幼儿园参赛人员底线基础上,应根据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参赛人数上限,达到通过活动促进各幼儿园注重平时加强教师队伍培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