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种子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充实执法人员,尽快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装备精良的种子执法队伍。强化种子执法手段建设,加大投入,健全质量检测体系,配齐执法装备,提升技术支持水平,增强种子识假打假能力。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售假劣行为。扩建省级质检中心,新建10个市级质检分中心和73个县级质检中心(站),配备检测仪器设施设备和必要的执法装备。 主要项目: 主要项目 实施主体 建设内容
扩建省级质检中心,建设10个市级质检分中心、73个县级质检中心 种子管理机构
1.扩建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改造实验室,补充品种真实性及转基因检测设备,改善田间鉴定设施。 2.建设市级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分中心10个,改造实验室,购置补充检测仪器设备、执法车辆及装备,改善田间鉴定设施。
3.建设县级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73个,改造实验室,购置补充检测仪器设备、执法车辆及装备。
实施进度: 批次 完成时间 市级质检分中心 县级质检中心 第一批 XX-XX年
济南、滨州、菏泽、烟台、淄博
历城、章丘、即墨、平度、莱西、桓台、高青、莱阳、莱州、海阳、青州、诸城、寿光、兖州、鱼台、汶上、文登、肥城、兰陵、沂南、陵城、宁津、齐河、夏津、东昌府、莘县、东阿、惠民、无棣、博兴、邹平、单县、郓城、东明 第二批 2018-2020年
枣庄、东营、威海、日照、莱芜
长清、平阴、商河、胶州、滕州、栖霞、招远、安丘、高密、昌邑、寒亭、微山、嘉祥、梁山、邹城、曲阜、岱岳、宁阳、东平、荣城、莒南、临沭、郯城、武城、临邑、平原、乐陵、禹城、茌平、阳谷、冠县、高唐、临清、阳信、牡丹、曹县、成武、鄄城、定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
挥农业、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落实督导,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山东省农作物种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XX-2020年)》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支持力度。统筹利用相关支农资金和种业发展基金,启动实施山东省农作物种业提升工程,推动我省由种业大省向种业强省转变。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要优先向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倾斜。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要加大对种业企业的支持,适当降低门槛,向创新型种业企业倾斜。尽快落实省内主要粮食作物制种保险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种业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融资支持。实施新品种后补助制度,对未经各级财政支持、自主研发并通过本省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给予后补助奖励。对开展企业参与度低的谷子、甘薯、高粱等作物育种的优势科研教学单位继续给予支持。建立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储备制度,确保生产用种安全。
(三)健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进一步强化种子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手段,稳定管理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人员培训,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
发挥种子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推进企业间、行业间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开展种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打造种业知名品牌。
(四)完善政策法规。进一步配套完善政策法规,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积极推进种业地方立法,推动出台山东省种子管理条例以及蔬菜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研究制定种子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的标准体系,促进种子产业法制化、规范化发展。推行种子质量认证,引导企业建立种子可追溯信息系统,规范种子营销行为。 (五)加强人才培养。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定向培养种业人才,促进种业创新人才双向流动。支持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鼓励扶持企业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物。在高效生态农业现代种业领域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对种业企业科研、生产、检验、营销、管理等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制种农民技术培训,培养制种能手和制种大户。完善人才激励与流动机制,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采取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到种业企业开展研发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