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白镇后坝小学教师教学成绩奖罚制度(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突出教学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认真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推进新课程实验改革工作,实现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为高一级学校输送更多更好的优质生源,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合格的后备人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经校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每学期以期末统考(毕业班春季学期以会考成绩)的成绩统计为依据,以学科成绩为参照标准,结合本校实际,计算奖金。各班参考率必须达到100%(三残除外)。
奖金来源:(1)奖励性绩效工资;(2)学前班费用 二、名次奖:(绩效工资中体现)
进入全镇前三名的在绩效工资中发放,标准按语文获全镇一、二、三名分别奖120.00、100.00、80.00;数学获全镇一、二、三名分别奖100.00、80.00、60.00;英语、科学获全镇一、二、三名分别奖80.00、60.00、40.00.
三、基本教学奖:(学前班费用)
(一)学科平均成绩低于镇平均分的,年终评优选模将不予考虑。 (二)学科成绩以镇平均分加为基础,奖励如下:
1、上升幅度奖:计算公式 F本/F镇-F上/F镇,结果正数为上升,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奖5.00元,结果负数为下降,本期对下降暂不倒扣。
2、全科优秀奖: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对前几年统考成绩数据的调研,确定了一至六年级全科优秀的标准及奖励标准:
年级 全科优秀标准 奖金(每生) 一 190 30.00 二 180 30.00 三 330 30.00 四 320 30.00 五 320 30.00 六 320 30.00
( 注:六年级毕业会考根据中心学校规定,200分以上为优秀人数。)
四、期望目标奖:考虑到毕业班成绩的社会效益,根据学校对六年级毕业成绩的期望目标:以2010年200分以上人数占参考学生的比例为基数,每超过此基数1人奖励300.00元。
五、学校领导班子设教学管理奖,未任统考科目是班子成员领取全校教师教学奖金的平均数;任统考科目的班子成员领取平均数的0.5倍,学前班老师、春季学期的科学老师领取全校教师教学奖金平均数的0.8倍。
六、对考试、改卷有舞弊情况的,一经查实,扣除全部教学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由学校班子会议做出行政处理。
七、如遇当学期不统考,学校计发教学工作完成奖,被抽考的科目在教学工作完成奖的基础上,再按上述计奖方式计奖。
八、教导处负责本制度的教学目标和奖金统计、核实工作,报请校长室审批后方可执行。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属校领导班子会议。若教导处成绩统计有变化或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出现不足之处由校班子会议决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