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
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 修 订 版 】
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委员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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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
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我校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及团队合作精神,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提高素质,培育我校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使课内学习与课外学习有机融合,促进优秀人才的培养和优秀成果的涌现,并在此基础上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潜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2006年7月,经西南林业大学校长办公会研究,成立了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每年划拨专项经费,以资助我校学生从事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为更好的对项目实施科学管理,特制定《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1.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委员会 主 席:蒋兆岗 西南林业大学 校 长 副主席:李永和 西南林业大学党委 副书记 杜官本 西南林业大学 副校长
委 员:由校团委书记、科技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财务处处
长、学报编辑部常务副主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组成。
2.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一名校团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校团委干部、
各教学单位团委书记组成。
3.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专家评审团
主 席:李永和 西南林业大学党委 博士 教授 副主席:段安安 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博士 教授
杨 斌 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处 博士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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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专家评审团设主席、副主席及专家。项目评审工作由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项目申报、立项、资助的学科分布情况,从专家库中聘请相应学科的评审专家进行保密评审,按照项目类别分为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科技发明制作等三个学科评审组。
4. 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
具备高学历、高级职称、学科带头人条件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推荐,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聘任后列入专家库。专家库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五年,可以续聘。
二、经费来源
学校每年划拨专项经费到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同时吸纳社会资本充实基金力量。
三、申报必须具备的条件
1. 申报者必须为西南林业大学全日制在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申报者应是热爱祖国,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 3.申报项目新颖,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学科类别;
4.申报者具有一定的研究时间、实验室条件和其它研究条件; 5.有一名中职以上的指导教师的推荐并指导开展研究工作; 6. 不接受教师和其他机构组织及其人员的项目申报; 7. 项目申报者在同期内原则上只能获得一个项目资助。
四、项目申报范围及分类
1.项目申报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别; 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仅针对本科生,研究生项目可以获得立项,但不进行资助,其项目研究经费自筹。哲学社会科学类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指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发明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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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毕业设计、课程设计(论文)、学位论文、已经被其他机构立项资助的项目,或在各类竞赛中获奖的项目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 申报的项目可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申报个人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刊物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我校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项目,集体项目须推选一名项目负责人,集体项目的作者必须均为我校学生。
五、项目执行程序
1.申报者认真填写《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指导老师、申请者各保存1份,所在教学单位团委1份,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份),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所在教学单位团委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各教学单位团委负责项目的资格审查、初审和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推荐项目,对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不符合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资助范围的项目进行初步筛选;
3.项目专家评审团学科组对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进行评审考核,并提出项目评审意见,提交项目专家评审团进行会审,项目专家评审团确定评审结论、考核等次,并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供立项及考核依据;
4.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专家评审团评审意见进行全面考虑后,决定立项项目的名称、立项等级、资助情况,由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达项目批准通知书;
5.项目负责人按批准通知书中的修改意见对原研究方案进行修改,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按规定时间报送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逾期不报,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审核通过后,签定《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承诺书》,作为拨款和考核的依据。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项目立项情况,拨付总经费30%的项目启动经费给项目负责人;
6.项目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须填写《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考核报告》(以下简称《中期考核报告》)。所在教学单位团委在检查考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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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上,对《中期考核报告》实事求是地签署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期考核报告》“合格”的项目,拨付总经费30%的项目研究经费给项目负责人;《中期考核报告》“不合格”的项目,将由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缓拨、停拨研究经费及终止项目的意见;
7.项目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填写《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考核报告》(以下简称《结题考核报告》)。所在教学单位团委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对《结题考核报告》实事求是地签署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过结题考核的项目,拨付剩余的40%的项目经费给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成果转化工作;《结题考核报告》“不合格”的项目,将由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缓拨、停拨经费及终止项目的意见;
8. 项目结题阶段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项目作者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相关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的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相关林业部门开具的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成果,应具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六、项目等级划分
根据申报项目的创新性、项目大小、难易程度及影响等,将项目的立项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立项项目分为自筹经费项目和资助经费项目。其中自筹经费项目的研究经费自筹,研究成果转化享受基金扶持补贴。资助经费项目的研究享受基金的研究经费扶持,经费扶持标准为:
特级项目:资助经费为人民币5000.00元; 一级项目:资助经费为人民币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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