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1条 第1条
列车终到停稳后从站台侧下车,按要求插设防护号志,摘解电力连接线、信号线并进行技术检查。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2条 第2条
列车运行途中每2小时进行一次车内巡视作业并签认轴温。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3条 第3条
乘务员必须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处理TCDS监控员通报故障。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4条 第4条
列车终到后对TCDS车载设备途中故障引记“车统-181”并与库内维修人员进行交接,介绍故障情况。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5条 第5条
制动机全部试验待列车制动管压力达到600KP后,检查尾部车辆压力表压力,差不得超过20KP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6条 第6条
列车出库前20分钟,按规定着装,佩带臂章,到车间值班室签到出乘。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7条 第7条
列车运行途中发生紧急制动或意外情况停车后,车辆乘务员应及时与司机或运转车长取得联系,了解停车原因,必要时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插设安全防护号志,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条件下,下车对列车进行技术检查,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故障,正确判断,果断处理,故障消除后撤除安全防护号志;如需前方站检协助处理,并按附件8《客列检与通过列车乘务组的交接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交接。列车重新启动后,立即对列车进行车内巡视检查。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8条 第8条
中途站加挂客车时,客列检应通知车辆乘务员。无客列检作业的车站,应由车站值班员通知车辆乘务员。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9条 第9条
手制动机作用良好、手把卡簧无折损、标示清晰;通过台地板无塌陷、地板布无破损,吸烟处烟合齐全;车顶检查盖配件齐全,锁闭良好,各部压条无缺损,身高标尺牌齐全,标记清晰,无松动变形,高度符合标准。KD、XL、UZ通过台可不设烟盒。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10条 第10条
运用客车车体倾斜应不大于50 mm。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11条 第11条转向架及基础制动装置
1.构架、枕梁、摇枕不得有裂纹;摇枕档磨耗板不丢失、横向间隙符合规定。
2.制动盘各连接螺栓不得松动,制动盘的两个磨擦面应均匀,凹槽深度不允许超过:2 mm。
3.磨擦面偏磨或波浪型磨耗最高点和最低点之间差值不得大于:2 mm。
4.制动盘磨耗剩余厚度不得小:96 mm。
制动盘单面磨耗不得大于:7 mm。
5.制动缸夹钳各部无裂纹,闸片托吊及托无裂纹,踏面清扫器制动缸内侧安装螺栓无松动,闸瓦托吊连杆无弯曲变形,圆销、开口销开口角度为:60°-70°mm。
6.闸片与托安装良好,闸片不得脱落或损坏,厚度最薄部分不得少于:5 mm。
闸片掉块面积不得大于:10×15 mm。
7.旁承各配件齐全良好无裂损,螺栓紧固。
8.同一转向架左右旁承间隙之和:2-6 mm。
9.摇枕吊座、吊、吊轴、摇枕吊销安全销及开口销良好;摇枕弹簧无折损,组装杆无折断、螺栓、开口销齐全良好,吊轴螺丝不松动。
10.油压减振器配件齐全,不漏油;螺栓不松动。
11.手制动机状态良好。
12、纵向牵引拉杆安装良好,拉杆及座无裂纹,调整螺母不松动,防松垫圈打起并有效。
13.制动盘毂不允许任何裂纹,散热筋(片)不允许有贯通的裂纹,螺栓连接部位不得有裂纹,制动盘磨擦面的热裂纹距内侧或外侧边缘大于:10mm时,不得超过:95 mm,距内侧或外侧边缘小于:10mm时,不得超过:65 mm。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12条 第12条轮对轴箱弹簧装置
1.轮内侧各部不得有裂纹,轴身磨伤深度(包括打痕、碰伤、弹痕)不超限:2mm。
2.轮缘厚度不小于:23 mm;轮缘垂直磨耗高度不大于:15 mm;踏面局部凹入及擦伤深度不大于:0.5 mm;踏面圆周磨耗不大于:8 mm;轮辋厚度不小于:25 mm;.踏面剥离长度一处不大于:30 mm,二处每处不大于:20 mm;踏面缺损:相对车轮轮缘外侧至缺损部之距离不小于:1505 mm,缺损长度不大于150 mm;轮缘内侧缺损长度不大于:30 mm,宽不大于:10 mm。
3.外侧轴箱弹簧不裂损、折断,导柱螺栓紧固,定位套不脱落、窜出,导柱及定位套无严重磨耗。
4.轴箱盖螺栓紧固,轴箱盖无裂损,轴箱不甩油;轴箱顶部与构架间隙不小于:30 mm。
5.辅修标记清晰,不过期。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13条 第13条 漏泄试验
制动管压力达到定压时,保压1min制动管压力下降不得超过20kPa。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14条 第14条
列车运行途中遇有领导检查或添乘要主动汇报工作。跨局列车在外局管内要接受当地铁路局领导,发生事故及意外情况及时汇报,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15条 第15条
正常情况双管供风各塞门状态:
1.1关闭副风缸与总风缸间截断塞门。 1.2关闭制动主管与总风缸间截断塞门。 1.3开放总风管与总风缸间截断塞门。 1.4空气制动系统其它塞门位置不变。 正常情况单管供风各塞门状态:
2.1开放副风缸与总风缸间截断塞门。 2.2关闭制动主管与总风缸间截断塞门。 2.3关闭总风管与总风缸间截断塞门。 2.4空气制动系统其它塞门位置不变。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16条 第16条
测量空气弹簧高度差,高度不足调整。构架上的测量基准与空气弹簧上平面之高度差应满足:209HS:185—200 mm ,CW—2:150±3 mm,206PK 、SW—160:200±6 mm。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17条 第17条
未参加“三乘”出库联检对车辆乘务长按乙类问题考核。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18条 第18条
班前、班中严禁饮酒,班中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19条 第19条
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制度,电气化区段严格执行电气化区段登顶作业的相关规定,处理电器故障必须有两人在场。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20条 第20条
站内严禁乘务员在接触网支架、钢轨等电气化设备处所依靠或坐卧。电气化区段严禁乘务员攀登车顶作业。
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客车检车员) ● 第一篇 ● 第一章 包头车辆段车辆乘务员技术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 ● 第21条 第2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