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5版行政诉讼法练习题集(2)

2018-11-22 18:23

D.公安局的行为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不应受理 正确答案:BC

9.张某之夫因一次车祸不幸身亡。事过3年,张某与邻村李某相爱,并打算结婚,但张某的夫家亲属却多方阻挠,要求她还清四千多元债务。张某所在村的村委会也以张某债务未清偿为由,拒绝为其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张某与李某毅然来到乡政府,申请结婚登记,乡政府以张某没有合法的婚姻状况证明为由,拒绝办理结婚登记。后经人指点,张某与李某对乡政府拒绝颁发结婚证的行为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因为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明确列举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具可诉性

B.因为结婚证书并不属于\许可证、执照\的范围,因此该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C.结婚证属于广义上的\许可证和执照\的范围,因此该行为具有可诉性,法院应当受理张某与李某的起诉

D.该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法院不应受理此案 正确答案:ABD 10.某地方政府为保护地方经济作出决定:本地的啤酒批发商不能经营外地啤酒,违者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该决定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因而是可诉的真体行政行为

B.决定作出后还会有商人新加入啤酒批发者的行列,因此决定行为具有反复适用性,是不可诉的抽象行政行为

C.该决定行为影响的是这些啤酒批发商的经营自主权,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D.该行为只是以\罚款\这种方式使本地的啤酒批发商不经营外地啤酒,是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是不可诉的 正确答案:AC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包括四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1-12题共用题干) 某造纸厂依法取得市水利局发放的取水许可证,许可从流经本市的一条河流中取水,月取水量为100万吨。其后,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属于地方法规授权的组织)经市政府批准,发布《某市节约用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全市所有从河流中取水的单位,其取水量须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核准,并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按季度下达取水计划。市节约用水办公室遂对造纸厂下达了《取水计划通知书》,要求其月取水量不得超过90万吨。造纸厂不服,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其所作出的《某市节约用水规定》和巳下达的《取水计划通知书》。请问: 11.对于造纸厂撤销《规定》的请求,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

A.不应当受理,因为《规定》的制定机关节约用水办公室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组织,不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

B.不应当受理,因为《规定》是节约用水办公室经市政府批准发布的,应以批准机关为被告

C.不应当受理,因为《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D.应当受理,因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属于行政争议,是行政诉讼应当解决的法律争议

12.对于造纸厂提出的撤销《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诉求,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

A.不应当受理,因为《取水计划通知书》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B.应当受理,因为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节约用水办公室是法规授权的组

织,符合行政诉讼被告的条件

C.不应当受理,因为节约用水办公室是在市政府的批准下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该行政行为应当由市政府承担责任,不应以节约用水办公室为被告 D.应当受理,因为节约用水办公室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 正确答案:11.C;12.BD

四、不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包括四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3.某市公安局为追查犯罪嫌疑人甲,在未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将甲的表兄乙的拖拉机扣押,并告诉乙,必须找到甲并且送交市公安局后才能将拖拉机返还。乙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认定该强制措施违法并予以撤销,返还被扣车辆。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因为市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 B.不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因为扣车行为属刑事侦查措施 C.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因为扣车行为侵犯了乙的财产权

D.不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应由检察机关进行法纪监督上的处理 正确答案:AC

14.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

A.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行政纠纷所作的决定 B.某环保局对某企业因污染与村民发生的损害赔偿议进行的调解

C.某公安局以甲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法》为由而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甲向上一级公安局提出申诉的

D.某公安分局对乙作出的强制戒毒决定 正确答案:BC

五、案例分析题:要求应试人员根据案情,做出全面分析。应试人员应应仔细审阅试题及提问,按要求作答。 15.某县城镇居民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使用产生纠纷。2005年4月县国土局将争议的宅基地确权给李某使用,送达双方。张某不服,要求国土局重新处理。同年7月,县国土局答复张某称原处理行为合法有效。张某继续上访申诉。2009年,张某到市国土局申诉,后者经审查不支持张某的请求。

问题:(1)县国土局2005年4月的行为和7月对张某的答复行为,以及市国土局的答复行为中,哪个(些)行为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请说明理由。 (2)2005年7月县国土局答复张某以后,县国土局对宅基地裁决行为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3)如果2009年市国土局撤销了县国土地局的处理决定,该撤销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理由何在?

正确答案: (1)2005年4月县国土局对双方争议的处理行为具有可诉性。理由是:①该行为是行政裁决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和第11条的规定,行政裁决引发的争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②其他两种行为均是重复处理行为,依据《行诉若干解释》第1条第2款第5项的规定,由这种行为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 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重复处理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原已存在的行政行为为基础,并为实现或加强原行政行为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再次实施的行为。其特征有:①重复处理行为以原有的行政行为为基础。②重复处理行为的引起,一般基于行政相对人对原有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复议、申诉,或基于相对人对原有行政处罚不自觉履行。③目的在于实现或加强既存之权利、义务

关系,并不能创设新的权利义务关系。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就原已生效的行政行为提出的申诉给予驳回的行为,实际上是对原有生效行政行为的再次肯定,未形成新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不可诉。(2)起诉期间仍从2005年4月起算。被诉行为应是2005年4月县国土局对双方争议的处理行为,7月的行为并未对4月份的行为产生影响。(3)具有可诉性。李某认为撤销行为侵犯自己的财产权而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该受理。因为市国土局撤销县国土局的决定,是一个新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的管辖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哪一案件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A.某公司要求确认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案件 B.集团诉讼案件 C.乡政府为被告的案件 D.卫生部为被告的案件 正确答案:D 2.某镇花木园艺场对该镇政府注销其经营资格的决定不服,向某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作出限制其经营范围的决定。某镇花木园艺场仍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法院应为本案的管辖法院?( ) A.县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 D.高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3.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管辖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甲对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B.乙公司对县政府要求其交纳社会救助集资款10万元不服,向县法院起诉 C.被告某行政机关对丙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应自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

D.专门法院必要时可以审理行政案件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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