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争议性问题探究 (一) “设置最低消费”、“谢绝自带酒水”、“消毒餐具收费”合法吗?
图19 大学生对于三种行为的看法
“设置最低消费”、“谢绝自带酒水”、“消毒餐具收费”是否属于侵权行为,在很多地方都存在争议。在我们的数据中,绝大多数大学生认为“谢绝自带酒水”不公平,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强制性收费。在“设置最低消费”、“消毒餐具收费”问题上,认为公平合理与侵权的人数差异不明显。这也是问题存在争议的体现。
部分地区已经明确将上述三种行为归为侵权行为,并会对这些行为予以惩罚,如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保委主任马柏伟表示,餐饮企业谢绝、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高额开瓶费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也有悖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商业道德;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毛巾等配套服务,向消费者另行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并涉嫌强制消费。但这种明确界定,并不是全面覆盖的,安徽省餐饮协会副会长周钢就向记者表示,对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这一现象,社会上一直有争论。他认为,餐饮经营者应该对当地餐饮业的实际状况、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所服务的客户群体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然后再慎重做决断。周钢称,芜湖餐饮界目前还没有行业规范。
这种地区间的差异,同样会抑制消费者维权积极性。毕竟,消费者不可能在某些地区选择不维权,在另外地区就开主动选择维权。这些问题也说明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边界模糊不清,因为有争议,因为没有白纸黑字明文规定,我们不确定这是我们的权益抑或责任,那么维权之说又何从谈起呢? (二) 自助餐剩食收费,你怎么看?
图20 大学生对自助剩食物收费的看法
男 女
图21 男女对自助餐问题看法的差异
同样的争议性问题还有“自助餐中商家因消费者浪费而予以罚款”。针对商家在自助餐中因浪费而罚款的行为,大多数大学生认为如果商家提前告知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43.81%);而一部分大学生赞同这种行为,认为这样可减少消费者的浪费(38.94%);少部分人不赞同,认为商家没有这样的权力(17.26%).
商家的确没有这种权力对浪费者进行罚款,而大部分大学生对这种行为予以认可,主要基于“商家提前告知”的情感认知角度与减少浪费的道德角度。同时在这个问题上,男女性别存在差异。如上图所示,男性更多选择这是一种可减少消费者浪费的选项,而女性更多偏向于如果商家提前告知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
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生说:“商家以浪费为由对顾客罚款或加收餐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的 程序进行的行政行为,顾客即使是浪费也没有违反有关规定,商家作为与顾客平等的民事主体,没有权力对顾客进行罚款;商家单方在餐桌上或者墙上亮出‘按需取食,浪费食物加收餐费’ 的消费警示牌,对顾客没有任何约束力,除非顾客在进行消费前对此内容予以承诺。”但是在这一问题上,我们的问卷数据表明,大多数大学生认为如果商家提前告知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而还有部分大学生则对该行为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可减少消费者的浪费;只有少部分人不赞同,认为商家没有这样的权力。
从法律层面来说,商家确实没有这种权力对浪费者进行罚款的,而大部分大学生从商家提前告知的情
感认知角度与减少浪费的道德角度,还是对这种行为予以认可。
小结:
民以食为天。与一些高价商品相比,餐饮业的侵权行为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它对我们的伤害也许是最直接的,就是因为我们的“不值得”、“不在乎”、忍气吞声地闭着眼睛任人宰割的心态,使得商家的侵权行为才会变本加厉,既然法律已经赋予人们应有的权力,大家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各种侵权行为宣战!而对有关部门而言,餐饮业的安全卫生不能仅仅指望经营者的自觉,更要以相应法律法规予以约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3.1.2.2旅游
一、 大学生消费观念与维权程度关系的探究
图22大学生在跟团旅游时所看重因素比例图
图23消费观念与维权主动性交叉分析图
此题的设计旨在通过对大学生的跟团旅游消费观念的了解,探究由于其消费观念的差异是否与其之后
的维权程度有关。从图22,可以看到,在跟过旅游团的学生当中,有近75%的学生看重的是旅游的品质,其次再考虑价格问题。随后,我们针对这个问题,又再次询问了大学生当权力受到侵害时,在与导游和旅行社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吗,是否会选择继续想旅游局投诉,以此来寻找消费观念与维权程度的关系。在图23的交叉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对旅游品质要求高的的大学生选择继续上诉的有28.57%,比考虑旅游价格的大学生高出6个百分点。由此,大学生的消费观念影响着他们之后的维权主动性和维权程度。
二、 跟团旅游过程中侵权情况探究
图24跟团旅游过程中侵权行为及比例分布图
跟团旅游可谓占据了大学生假期的大部分时间,是大学生丰富自身经历、开阔眼界的重要途径。可是,在跟团旅游的过程中,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有自身消费权被侵害的经历。其中,有高达65.55%的大学生反映在旅游过程中提供的配套餐饮差,50.42%的大学生表示旅行社有强制消费的侵权行为,42.02%的大学生有报的纯玩团但却仍被带进购物点的经历,除此之外,其他的侵权行为也表现得较为普遍。
目前,旅游业正在快速发展,旅行社为吸引更多的游客,因此提供费用极低的旅游团。可是,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旅行社强制游客的在景区消费,附加一些显失公平的条件,以获得更大利润。这样一些明显侵害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似乎已经成为这个行业的标志,这与消费者淡薄的维权意识,以及相关部门惩处力度不够有直接的关系。因此,要想营造一个“绿色”的旅游环境,需要旅行社、消费者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共同的努力,而不是仅仅谴责一方。其中,消费者作为中间环节,其自身的维权意识在杜绝旅游侵权行为中显得尤为重要。
三、 旅游过程中阻碍维权的因素探究
图25维权阻碍因素及比例分布图
旅游过程中,大学生维权主动性较低,一方面是因为其淡薄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是由于在这个维权过程中的诸多阻碍因素。通过分析所得的数据,有61.34%的大学生反映是由于不清楚维权途径而放弃了及追究旅行社责任的行动,有63.03%的大学生表示维权的程序过于复杂,费时费神;另外,还有55.46%的大学生认为收集证据较困难,因此对于侵权行为能忍则忍。由此,大学是否采取维权行动受到维权过程中一些客观因素的阻碍。
四、 学科背景与维权意识关系的探究
图26学科背景与维权意识的交叉分析图
由于大学生所学的知识,接受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意识和观念。因此,设计了询问其所学专业,以及权利受到侵害时是否会向相关部门反映的问题,希望通过这两者的交叉分析,得出学科背景与维权意识之间的关系。
从图26的数据来看,政法科的大学生的维权意识明显高于非政法科的大学生。这是由于政法科的同学对于相关法律比较了解,有较强的法律维权意识。这也说明,对大学生进行相关的消费维权教育,以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