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浙江立邦电器有限公司
甲 方:乙 方: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外协合作协议书
(200 年版)
浙江立邦电器有限公司编制
外 协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概述
(一) 为了供需双方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确保双
方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共同面对市场的竞争,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合作应遵循品质&交期&服务&成本&诚信的合作基础:
品 质:稳定的品质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乙方须保证批量产品品质的稳定。 交 期:乙方的交期必须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
服 务:乙方应利用自己的专业技术和自身不断提高的管理,更好的服务甲方,为甲方提
供合理化建议。甲方也必须摆正自己位臵,虚心交流和提高。
成 本:乙方应该在效益提高的情况下,主动降低成本,以便更好地面对市场的竞争,同
时确保价格不能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5%,如果价格偏高,甲方有权转定单。
诚 信:甲乙双方应该确保相互在信息数据和合作行为上诚信的经营。
如果乙方在品质&交期&成本&诚信上任何一条无法满足甲方需求,则甲方有权利
不经乙方同意转单或调模具,乙方必须无条件支持并不能阻挠,如在确保上面4条款的基础上,甲方如要转单,须征求乙方同意;如乙方向其他单位供货,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以确保双方的利益。
第二条 范围
(一) 甲方需求的产品范围: 。 (二) 产品的数量需按照甲方的采购订单(订货通知单)执行。
(三)除征得甲方同意外,本合同项目不得由合同外第三方完成,一经发现,扣年度货款的20%。 第三条 价格
(一) 乙方必须保证每种产品或配件都有授权人批准书面的价格表提交给甲方。
(二) 任何产品的涨价都必须在生效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收到该通知后,甲方保
留在接下来的60天内以原价连续下单的权力;该单的定量不应比以前常规的订单的量多。 (三) 由于原材料涨价的原因而引起的产品价格调整,乙方应该出具该产品的“价格构成明
细”。该明细应该指出原材料涨价对于产品最终价格的影响程度。甲方只对出具了价格构成明细的调整请求予以考虑,如果价格涨幅不合理,也保留拒绝涨价和取消订单的权利。另外还要出具正规官方价格信息来证明原材料的行情。原材料价格下跌也要进行相应减价调整。如乙方因为甲方拒绝确实不合理的价格调整而在交货上不配合,则甲方有权利扣除其年度货款的20%。
第四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
(一) 按甲方的质量标准来执行。
(二) 提供样品交甲方确认,由甲乙双方封样,每半年重新确认一次样品,每次涉及产品和料
件更改,乙方都必须提交样品给甲方确认,如样品比协议规定要求低,则以协议和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为准,如样品实际质量比协议和技术要求高则以高要求作为规定。
第五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方法
(一)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提供有关加工物/料件的技术资料及图纸给乙方。
(二)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有不合理的,应在加工制作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异议。
甲方应在收到异议后书面答复乙方。乙方的加工制作的工艺在生产前必须提交给甲方确认。
(三)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由甲方采购部门通知乙方到甲方的采购部门领取。
(四)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如有遗失,每份图纸赔偿甲方人工、管理损
失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方可补领一份新图纸,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当甲方变更设计时,乙方应将旧的技术资料、图纸等相关资料交回甲方,以换领新文件。
第六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一)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包装标准,如有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二)如无国家标准的,按下列第 条款执行。
1.乙方必须定量包装,保证产品质量不因包装问题损坏、变质等,在外包装上必须清楚表示产品规
格、型号、数量标识等。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包装要求和产品实际情况设计包装,并由甲方确认。
3.甲方设计包装,乙方按照甲方设计要求进行制作、购买包装物,并由甲方确认。如甲方提出包装
不合理,乙方有责任提出异议,而后双方就异议进行协商解决,并达到一致。 (三)如因包装不妥而导致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按损失进行赔偿。 (四)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物的供应,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对应回收的包装物进行准时回收。 2.甲方在采购订单中规定包装物的回收情况。
第七条 产品订货单的确认、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承担
(一)订货单的确认: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订货通知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由乙方指定人员进行回
签,在规定时间内不回签的,视同默许。甲方必须在订货通知单中列明要求,乙方必须按时、保质、足量的交货。
(二)数量:数量以每次订单为准,对于订单专用料件乙方必须确保一定余量,并送到甲方指定地
点,以备调换。
(三)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应以自己送货或托运的方式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四)交货时间界定:产品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以甲方所开具的验收单的时间为产品的交货时间,
自该时间起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开具验收单时必须持有乙方的送货单)。
(五)费用承担:货物运输费用已包含在双方议定的产品价格中。货物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前的其
它一切费用或损失以及由于质量等原因造成的退货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产品验收标准、检验方法和品质控制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产品质量标准(包括由甲方确认的样品)、抽样计划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后方可出货给甲方。
(二)乙方送货时连同货物一起提交该批合格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给甲方检验部门。
(三)甲方检验员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图纸或实样进行验收,验收可以在乙方生产场地或甲方
公司内,甲方验货合格并不能减免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所引起的责任。
(四)甲方提供标样(色标)的,按标样(色标)进行比照验收。
(五)乙方批量产品的品质必须保证甲方一次装配合格率为 %。
(六)检验以甲方的相关检验试验规范和标准进行,如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技术要求、图纸及确认的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不得任意更改,否则,由
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对于甲方在品质异常分析过程中提出的改进要求,乙方在加工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供
需双方应及时沟通,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应按改进后的方案认真执行。
(九)某些部件需委外加工时,委外加工方资格的确认必须经甲方认可,未经允许而随意更改委外
加工方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造成客户退货或(/和)索赔的,由甲方品质部门计算出甲方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 第九条 货款结算方式
(一)乙方在确保品质、交期和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前提下,甲方按产品入库日起 月内进行支付货款,同时,对以下事项特别规定如下:
(二)乙方同意不按时提供发票时,每延迟一个月则推迟一个月付款,依此类推。 (三)不按时交货的,依照甲方的《与供应商合作协议附件》规定进行。
(四)甲方每月对乙方的交货业绩进行考核,如果单个月被评为D级,则延期付款一个月。如果连续两个月被评为D级,乙方同意在评定之日起半年内提供的每一批货物都延期付款一个月。 (五)如乙方要求提前付款,在甲方同意下,扣除当月货款的1.8%。 (六)乙方必须及时(货款支付日前两个月)、准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乙方每月货款截止日为当月月末,根据上述1-2条款,甲方货款支付日为货款到期日的次月中旬。
(八)根据上述条款,如甲方无法按期付款(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负责补偿乙方利息(所补偿的利息以实时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九)根据甲方的《与供应商合作协议附件》乙方连续三次被评为A级者,视其货款额度及甲方资金状况,适当予以资金融通,此资金融通按月利0.9%来收取。 第十条 产品说明和安规认证
(一) 产品应该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在没有获得甲方的书面确认的情况下,不得对产品任何更
改,产品的更改是指原材料与产品规格书的要求和确认样品不符合,未经允许而更改的产品在本协议中视为缺陷产品。当甲方要求更改技术规格,并且在对方有能力范围内对方应该按照更改后的技术规格实施。
(二) 如有要求,这份协议也包括对甲方指定产品的安全和环保认证,产品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
安全和环保要求,相关所有的认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 环保要求附件: 。 第十一条 机密和知识产权
(一) 乙方向甲方揭示的关于其产品的知识和信息不被认为是机密的、专有的信息,甲方可以不
受约束地被得到和使用,但是甲方会把乙方提供的材料数据看作是机密的,会在乙方向甲方最初揭示的三年内尽力不让外人知道,在一定程度上,这些资料不会被公开。
(二) 此协议涉及到的甲方以前和今后关于购买产品和服务所提供的说明书、图纸、技术信息、
资料、设计(包括外观设计)等都是甲方的财产且属甲方的机密,5年内由乙方保密,同时乙方保护好自己的专有信息。没有甲方预先的书面同意,在此5年期间,乙方不能揭示、放行、复制,或通过其它手段利用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也不能将它们用于其它工作,只能用于所购买产品的生产。乙方不能私自将甲方产品用图片或文字介绍给其他客户。
(三) 由于某种原因合同终止了,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立邦的各种商标,将美工,商标出现的其
它材料发给甲方,绝不允许使用和甲方商标一样或相似的文字,记号,商标等以及各种语言的翻译。
(四) 合同开始的同时,乙方应要求其所有涉及机密和知识产权的员工执行此协议。 第十二条 模具、设备等支持
(一)甲方为了乙方便于生产甲方的产品和材料提供模具、设备等财产给乙方,这些模具、设备等
是甲方的财产,乙方应明确注明:立邦财产。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只能用于甲方的订单。这些财产如有损坏,乙方应更换或支付损坏费给甲方(模具超过寿命后乙方自费重新投模的模具也应属于甲方提供的资源)。甲方的财产随时可能被甲方收回。
(二)对于甲方提供模具、设备等资源的料件或产品,乙方不得擅自(除甲方同意外)销售给其他
单位。
(三)对于使用甲方提供的模具、设备等资源制造的料件经甲方同意销售给其他单位的,价格应该
高于甲方价格的10%以上。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禁止事项
(一) 禁止甲方公司人员在合作过程中索取或收受任何利益,包括礼物、现金、佣金、赏金、差旅
费(房费、餐费、交通),娱乐以及其它要求的款待等,甲方有可能会故意让采购人员向乙方索要贿赂以测试诚信,乙方确保不让此类事情发生,乙方都有义务向甲方领导层报告此类事情的发生,如果发现有此类事情发生不报,若发生此类事项,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民币伍万到拾万违约金直至停止合作关系。
(二) 禁止乙方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乙方如要招待甲方工作人员,只能采用工作餐(乙方饭堂就餐
或招待费每人每餐不得超过人民币叁拾元)。如需工作需要在酒店宴请时,所有宴请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进行产品开发、试制,有义务及时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料件。 (二)甲方对外提供样机时,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提供所需的料件。
(三)若乙方提出终止合作关系,应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同意后,6个月内的质量交期、
服务等方面配合必须如前,否则由于乙方消极配合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也有权停止支付货款,并追究由此而来的损失,计算依据为由于乙方消极配合导致索赔或客户取消定单损失的2倍。
(四)乙方在合作期间必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最迟须在8个月内通过有资质机
构的第三方认证(乙方申请,经甲方工程总监审核,董事长签字同意的除外)。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两次(正常为每年的五月和十月各一次)监督审核,
乙方并依照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改善管理体系。
(六)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设计变更、质量异常改善、通知订货单均为协议的附件,具有
同样的法律效力,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七)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同意接受并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供应商合作协议附件》,且完全理解甲方制订的《与供
应商合作协议附件》全部内容。
(二) 乙方未尽保密责任,泄露甲方秘密者处以人民币壹拾伍万元的赔偿。 (三) 乙方擅自销售甲方提供模具或设备或甲方拥有所有权的产品,乙方按照每种产品人民币伍万
元的标准进行赔偿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按实际赔偿。
(四) 乙方不按甲方规定的要求进行加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自负。
(五) 所有违约赔偿金、损失费等乙方违约支付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货款里扣除,不够由乙方用现
金支付。
第十六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本协议正本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第十七条 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合同签订地: 。
甲 方: 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日期:
乙 方: 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日期:
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