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对新调入人员、外来合作、进修和学习的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必须经过实验室主任的批准。非实验室人员和非实验室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 4.3、安全操作
(1)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隔离衣、戴手套,必要时戴防护眼睛,以防污染暴露的皮肤和衣物,不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
(2) 接触传染性危险性大的样品时戴双层手套以增加保护,操作时手套破损立即丢弃、洗手后并戴上新手套。
(3) 禁止用口腔吸液管,必须使用移液器操作所有液体。
(4) 检查样品的状况,记录有无严重溶血、微生物污染、血脂过多以及黄疸等情况。如果污染过重或者认为样品不能被接受,则应将样品安全废弃。要将情况立即通知送样人。
(5) 操作中有标本、检测试剂外溅时及时消毒,对大量溅出的浓度高的传染物在清洁之前先用1%次氯酸钠溶液浸泡,然后戴上手套擦净。
(6) 工作完毕,对工作台面用0.1%-0.2%次氯酸钠溶液进行消毒;用消毒液清洗后要干燥20min以上。
(7) 工作完毕脱去手套后洗手,再脱去工作服,用肥皂和流水洗手。 (8) 对HIV抗体阳性样品做好标记单独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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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维持检测报告的客观公正。
2职责
检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质量监督员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适用范围
适用于艾滋病抗体检测工作。
4操作程序
4.1质量控制的概念
质量控制是指为确保实验工作正常进行而在每一次实验过程中必须采取的各种措施。
质量控制也是实施实验室质量保证的一部分,它表明每一步操作产生可信的结果。质量控制具体内容是指将控制品(内部对照或外部对照)和检测标本一起实验操作,从控制值了解分析过程的质量情况。为便于观测和概括,又使用了一些统计学方法进行归纳和分析。质量控制的最终结果可以了解本次实验是否有效,所有试验条件是否正常,以及所有试验结果是否可靠。检测HIV抗体后能提供准确的检验报告,是每一个从事HIV抗体检验的实验室的最高宗旨。而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建立一个良好的质量控制程序是十分重要的。必须强调的是,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是室间质量评价(外部质量评价)的基础。
4.2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1) 必须使用经卫生部批准或注册,经过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的国产或进口HIV抗体初筛和确认检测试剂。初筛用的HIV检测试剂必须是HIV-1/2混合型。在选用试剂时应优先选择经过临床评估质量优良的试剂盒。
(2) 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且保存条件符合要求的诊断试剂。
(3) 必须按照SOP中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包括进行检测的实验条件如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的设置、试剂、标本加样量、孵育时间、反应温度、洗涤程序和次数等。
(4) 在实验前必须检查所有待检标本的质量,如有脂血、溶血或污染的标本原则上不能使用,必须重新采集标本。若无法重新采集标本,必须在室主管批准下使用,在 检测结果中应该注明该份标本的情况。
(5) 冰冻的标本待全部融化后必须充分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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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1目的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艾滋病职业暴露的发生,切实保护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2职责
检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质量监督员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医护、预防保健人员及司法、公安、收容等有关的监管工作人员,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感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粘膜,或者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感染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而具有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可能性。
4操作程序
4.1暴露后预防性用药
(1) 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计量,连续服用28天,如双汰芝(AZT与3TC联合制剂)300mg/次,每日2次,连续服用28天。本程序适用轻度低危暴露。
(2) 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如佳息患,剂量为800mg,每日3次,连续服用28天。本程序适用于严重暴露。 4.2艾滋病病毒暴露后预防的处理
紧急局部处理
(1) 用肥皂和水清洁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 如有伤口,应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 (3) 受伤部位的消毒:伤口应用消毒液(如70%酒精,0.2-0.5%过氧乙酸,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干净。 4.3 安全事故的报告、检测或保密
(1) 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向有关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安全药品储备点报告,储备点负责人联系当地有关专家根据情况共同进行风险的评估,确定用药的必要性、预防药物和用药程序,并将处理情况向主管行政部门报告。
由省级艾滋病病毒检测中心抽血检测被暴露着的抗艾滋病病毒抗体,该血清留样备用。如果暴露以前已有艾滋病病毒抗体的化验结果,则应加以记录。暴露后一年内要定期检测抗体,即分别在暴露后6周、12周、6个月、12个月检测。
(2) 小型事故
小型事故可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上管领导和有关专家,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
当。不进行暴露后预防用药者,也要定期检测HIV抗体,检测时间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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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论重大事故或小型事故,对事故涉及的职业暴露者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均应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每一得到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均应严守秘密。 4.4评估
对于污染源要检测艾滋病病毒。暴露于艾滋病病毒的潜在污染源包括:血、血性体液、精液、阴道分泌物、脑脊液、胸水、腹水、心包液、滑膜液、羊水和组织或病毒培养液。鉴于医务人员暴露后的感染率很低而用药的毒、副作用很大,所以应严格掌握用药的指征。
5建立安全事故登记和报告制度
(1)当地疾控中心为事故处理单位,应建立“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对事故情况进行登记和保存。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采用暴露后预防药物,并详细记录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暴露后几小时或几天)、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用药的依从性状况。
(2)定期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及进行随访。结果填写在“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内。
(3)报告制度
自2003年开始,每年6月25日前和12月25日前,各事故处理单位将上半年与下半年填写的“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报至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储备库(点)的设置、组织管理和发展 6.1设置
(1) 全省储备点设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联系人为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桂希恩教授,电话027—67813076。
(2) 储备点药物供应对象为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公安、司法、科研等单位发生职业暴露的人员。
(3) 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储备;储备点常规储备3种药物,包括逆转录酶抑制剂双汰芝和蛋白酶抑制佳息患。储备药品量可应急处理2-5次事故。
(4) 需使用本省储备点抗艾滋病药物的,发生HIV职业暴露的单位直接与储备点联系人联系,经专家研究后,确需用药的,由中南医院按程序发药,并报省卫生厅疾控处和省疾控中心备案。药品储备点必须24小时安排值班,并可随时根据省卫生厅疾控处通知发药。
(5) 药品费用由使用单位支付,紧急情况可先取药后交费。单位经济困难者,提出申请,经市卫生局同意后,报省卫生厅审批,可免费提供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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