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县卫生局
1、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总结。
2、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3、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健康教育工作总结。 4、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
5、传染病防治规划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6、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采供血预案。
7、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有关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卫生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8、县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年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及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及工作总结。
9、人大或政府审议或制定和下达传染病防治规划;政府下达关于加强疾控体系建设规定。
10、政府成立公共卫生(重大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召开传染病防治的有关会议记录资料;县政府对本县重点防治的传染病和霍乱、肝炎、脊灰等有经费投入情况。
11、卫生行政部门有年度传染病防治计划、总结;有覆盖城乡的疫情信息报告、监测网络资料。
12、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3、食物中毒报告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14、食物中毒报告责任追究制度。
15、食物中毒培训、演练、现场处理资料。 16、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资料。 17、食品安全管理执法资料。 18、传染病管理执法资料。
19、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有关资料。
20、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1、采供血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管理资料。
22、本市采供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预算等文件资料。
23、采供血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全面质量管理方案、实施过程资料、检查评比、总结资料。
24、采供血单位的临床用血计划、实施情况、无偿献血资料,采供血应急预案。
25、采供血单位的采血人员资质证明,人员培训计划、记录、小结;献血者健康体检规定,体检结果资料。
26、采供血单位的采血器具、血液监测试剂批次证件;用后收集、处理记录;血液监测结果记录。
27、采供血单位留存的医院血液领用记录;监督、检查、宣传资料。
28、受理市民群众投诉情况和处理情况(每年接受电话、来信投诉数量、处理数、处理率、整改数、整改率等)。
十、城区医院
1、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文件及领导、责任科室人员名单。
2、建立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院感科、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感染性疾病科,有文件,有人员配备、办公设备清单和经费预算。
3、制定控制院内感染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等;有关科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记录、总结资料。
4、传染病登记的门诊日志;收集齐全的传染病报告卡;近三年疫情网络直报和分析资料;开展院内疫情报告检查、漏报检查、工作考核、奖惩资料。
5、医院开设预检分诊点、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的文件、制度、规范;设置、布局、流程、标志;工作记录;人员、设施清单。
6、有医院年度健康教育计划、总结和各种活动记录资料。有健康教育设备一览表(照相机、录像机、VCD机等)。
7、有医院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名单,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名单、职称、职务、联系电话。
8、有医院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咨询服务资料,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有关工作记录(组织医务人员上街、进社区和单位开展健康宣传、咨询、讲座等活动记录和留存资料)。
9、医院门诊部、住院部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一期,每期要留有照片、底稿备查;门诊、病房宣传栏(窗、台)分布、留存资料,健康教育处方及相关设备的清单。
10、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理论知识和传染病防治理论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和考核档案资料,医务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
11、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针对性知识宣传的工作记录和留存资料;住院病人以病区为单位,在病人工休会上宣传,并且要有记录,门诊部病人由医师对不同病种给予宣传疾病防治和注意事项,有在门诊部和住院部随机抽查病人记录;对病人卫生知识知晓率调查方案、统计评价及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高于80%资料。
12、医院开展禁烟的规定,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资料,有禁烟标志和控烟措施。
13、医院和科室有健康教育规章制度,并要挂在墙上。 14、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15、建立健全门诊日志(要求分病种或分年度登记)。 16、医院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的组织,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名单;有关管理制度、处理流程及工作记录。
17、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制度和规定,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记录及上岗证。
18、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理的记录。
19、污水处理站建设和处理工艺流程资料;污水处理记录、定期进行总余氯、粪大肠杆菌、致病菌监测资料;县疾控中心或县环保局每季度抽样监测资料。
十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文件、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质量管理规定。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设施、设备、人员、经费、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资料。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六位一体”工作计划、考核、总结。
4、社区健康体检档案,定期随访记录等资料。
十二、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一)传染病防治
1.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文件、房屋建设布局、科室设置资料。
(2)年度经费预、决算表、年度财务分析资料。 (3)实验室设备装备、检验项目清单及同国家实验室建设标准对照资料。
(4)人力资源资料;人才培养计划和近两年现场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等人才培养实施情况资料。
(5)开展传染病监测计划、方案、记录、总结。 (6)开展慢病、健康危害因素、消毒质量、地方病等监测计划、方案、记录、总结。
(7)有甲、乙、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计划,有传染病疫情、医院内感染、消毒药品、生活饮用水的年度、季度监测资料。
(8)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资料及具体的工作计划、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整改、进展动态等资料。
2.疫情网络直报和疫情报告
(1)本县疫情网络直报管理规定或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全县网络直报各报告点的基础情况(包括人员、设备配备清单)。
(3)年度网络直报情况分析;各单位的报告覆盖率、报告及时率、及时审核率资料。
(4)全县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城区每季度一次开展网络直报和疫情漏报情况检查的方案、记录、总结;对不符合要求或出现漏报情况有整改措施资料。
(5)月、季、年度疫情资料分析;对重点疾病有专题分析资料。
(6)根据本县实际和上级要求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处理应急预案或技术方案;疫情处理应急队伍名册;每年开展一次以上应急培训、应急演练的方案、记录、小结;应急物质设备贮备清单。
(7)近两年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处理案卷,报告和调查处理审批单;初始、进程、结案报告;现场调查处理记录和分析资料;工作总结、技术总结、评价报告。
(8)每年开展一次以上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处理工作检查的方案、检查记录、总结。
3.免疫规划
(1)县卫生行政部门免疫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总结。
(2)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本辖区预防接种点文件;预防接种人员培训、上岗证分发记录;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情况。
(3)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规范,疫苗接种品种、方法、要求、注意事项的公示、告知资料。
(4)预防接种门诊儿童接种卡、册登记资料;预防接种反应监测、报告、调查、处理、随访资料。
(5)预防接种门诊疫苗管理制度,疫苗领用、消耗帐册;冷链登记册及管理制度,冷链测温记录。
(6)县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开展流动人口调查、搜索适龄儿童,开展流动儿童查漏补种的方案、记录、工作小结。
(7)县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或规定、查验方案、记录、小结。
(8)五苗单苗接种率、五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资料;疫苗收发记录、许可证件、批验报告资料;全县接种统计报表,冷链运转资料;全县每年一次、城区每半年一次开展接种率调查的方案、记录、总结等资料。
(9)本县开展AFP、疫苗免疫成功率、针对性疾病等免疫监测的方案、监测记录、总结资料;免疫针对性疾病个案调查、血清学诊断和疫情分析资料。
4.重大传染病、暴发疫情控制 (1)艾滋病防治
①建立县艾滋病防治领导组织及开展活动的文件资料;中长期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
②干预工作队、医务人员、重点人群、高危人群培训、自愿免费咨询监测、经费情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