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巡检工执行完成的操作必须汇报给中控工(用对讲机),如按照操作卡执行的,由中控工在卡片上做出标记,标记符号为“√”或签字。做到操作有监控,步步有确认。
4.5.3.4 使用后的操作卡由车间收回,按记录或“失效”文件处理。 4.5.4 对于操作规程未包括的特殊情况,按照操作规程的总体要求,装置可以下达临时操作卡,作为必要的补充。
4.5.4.1 装置根据实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提出应对策略并编制针对性的操作规程,称为临时操作规程。临时操作规程由生产车间主任签字生效,班组执行。
4.5.4.2 使用后的临时操作规程由车间收回,按记录或“失效”文件处理。 4.5.4.3 生产车间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临时操作是否纳入正常操作规程的管理。 4.5.5 操作规定管理
对生产过程中难以用规则语言来描述的操作行为可以采用操作规定的方式来进行表达,与操作规程具有相同的效力。 4.5.5.1 长期操作规定
⑴ 长期操作规定的每条内容只能规定一项操作,尽量达到简洁、明确、具体的要求。
⑵ 必要时可以将有关的图表编写在操作规定中。 ⑶ 长期操作规定可以多次使用,长期有效。 4.5.5.2 定期操作规定
⑴ 每个定期操作规定必须设定定期操作的日期和时间。
⑵ 定期操作规定可根据需要编制支持性文件。支持性文件为操作规程时,须以操作卡的形式使用和管理。 4.5.5.3 临时操作规定
⑴ 临时操作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在有效时间栏内)有效; ⑵ 临时操作规定由车间主任批准生效,各相关班长必须签字确认; ⑶ 临时操作规定超过规定的有效时间必须及时从现场撤出。 4.5.6 操作规程的分类存放
正常生产中,操作室除在固定位置摆放操作规程合订本以外,必须以活页形式准
备好履行完成审批手续的单行本操作规程,并按岗位分工分别装订,便于操作变动时使用,包括装置开工规程、装置停工规程、单体设备投(停)用和切换、事故处理预案、装置紧急停车规程等。操作卡按下列要求分别以活页形式放置在控制室的资料柜中,须注明名称,并以不同颜色的文件夹加以区分:
4.5.7 在新装置投运前,生产技术部必须将《操作规程》试行本发放完毕,人企部组织工人学习掌握,否则不得开工。操作规程(含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批准下发后,操作现场必须配发操作规程(含临时工艺操作规定企及工艺处理方案)的受控版本,必须及时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新工人进岗、操作人员换岗必须学习并掌握岗位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顶岗。 4.5.8 每半年,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单位对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评审一次,作废已过时的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并交生产技术部销毁。 4.6 要求
4.6.1 操作规程的内容原则上必须体现5W1H,既:做什么(What)、为什么做(Why)、谁来做(Who)、何时做(When)、何处做(Where)和如何做(How); 4.6.2 操作规程中不能出现没有衡量标准或模糊的量词; 4.6.3 需要判断的状态或行为,必须给出准确的判断标准;
4.6.4 健康、安全、环境内容应与操作规程内容紧密衔接,体现形式可分散也可集中,但必须醒目表示,在操作规程中作出索引。
4.6.5 车间应建立装置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考核规定。如发现规程有缺陷应向生产技术部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4.6.6 生产技术部随时处理有关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定期检查和收集规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组织修订操作规程做好准备工作。 5 检查与考核
生产技术部定期监督检查操作规程(含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不符合者按《生产技术部考核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