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社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创造文明干净,整洁优美的旅游环境,提高社会整体卫生健康水平,按照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包卫生:负责清扫门前地面的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清除痰迹、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临街商店应按照规定设置符合规范的废物箱储存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绿化: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市容市貌;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店不倚门设摊,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XX社区住宅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社区居民住宅卫生管理制度。
一、社区把居民住宅小区划分为若干卫生包干区、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二、住宅区道路要求做到一日二扫,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三、杜绝居民区粪便满溢,污水横流的现象存在。 四、居民住宅区内各种卫生设施完好。
五、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内放养家禽家畜,违者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劝说,劝说无效的,由社区街道组织力量捕杀。
六、居民住宅区养犬要依法登记,并做好免疫工作。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居民住宅区内乱贴、乱画、乱扔、乱堆。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八、社区要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宣传工作,在居民住宅区内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文明新风,逐步形成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爱国卫生活动的氛围。
XX社区卫生检查评比竞赛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工作,促进和激励社区居民自觉地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争创文明卫生社区,经本社区代表委员会研究制定卫生评比制度如下:
1、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由社区爱国卫生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检查和评比。
2、检查工作规定每年两次,年终进行评比一次。
3、检查内容包括:外环境、道路及垃圾中转点,村民室内卫生,个人卫生,公厕卫生及管理,健康教育宣传刊出及除四害落实情况等。
4、对在全年二次检查评分中存在问题的单位或户主限期整改或通报批评,对得分较高的单位及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