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配合、结合的非常好,机构编制部门也有地位、也有话语权。机构编制工作舞台很大,就是看谁在唱戏。如果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表演能力很强的人,可以在上面唱的有声有色。一般的人,在上面看摊,日子也能够混的过去,但是你的形象、你的地位、你的作用就会越来越萎缩。所以我们各地编办一把手非常重要。在座的都是一把手,特别是县级编办,体制刚刚理顺,审批的事项也不多。县级编办的职责任务怎么去完善,这也是我们跟各省的同志一直在思考在探讨的。我去过几个县,做过一些调研,县里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名制管理这两项可能是比较实的工作,没有审批事项,怎么样去开拓新的工作内容、工作任务,拓展我们的职责,现在这确实是需要研究的事情,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思考。当地的重点工作是什么,必须围绕这些重点工作,理顺职能,解决一些问题,这可能是我们工作当中必须时时刻刻要考虑的。把握了这一点,我们才能有作为,有地位,才能提升工作能力、工作水平,才能做好工作。
第 二,要突出重点。我们工作有很多的方面,头绪也比较多,但是一定要抓重点。重点是什么,重点就是改革,就是管理。在县一级,推进改革可能难度比较大,但可以找准一些热点,如中央布置的一些改革任务,可以抓一些重点。像乡镇机构改革,实际上还没有完成,可以抓转变职能的一些典型,提高服务质量的一些典型,还有进一步深化改革方面的典型。再一个就是理顺部门的职责,这是我们将来比较关注的一个工作重点。县的机构设置相对比较少,中央要求是不超过22个,但是比市一级肯定要少。这样上下不对口,很多部门就需要综合设置。部门综合设置,职能如何整合,就是一个问题。大家要学会协调有关部门的职责,确定有关部门的职责。
第三,要抓住机构改革这个契机。这几年从上到下机构编制部门的权威树立起来,很重要的一个契机就是机构改革。在几轮机构改革中,通过梳理关系,给部门做三定,解决职责不清的问题,核定编制、核定职能等等这些工作,机构编制部门的干部锻炼出来了,形象树立起来了,工作能力提升了,也受到了领导的重视。一是一定要给部门做三定,特别是县级编办,要认真做。部门之间有矛盾,要主动地出击,去梳理这些矛盾,解决这些问题。这是我们的工作,一定要拿在手里面。另外,财政供养人员一定要管起来。几个工作重点抓住以后,工作就会很充实。二是要瞄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兴奋点、所关注的一些热点工作,配合他们的工作做一些事情,解决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如果有困难,还可以找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我们机构编制部门,这一点还比较好,就是系统的人心很齐,有什么困难有什么问题,大家可以互相商量,想办法解决,使大家工作上少一点困难,多一些成就。三是工作要抓落实。每年要确定一些重点工作,一项一项的抓。改革、管理要明确几个目标,实实在在抓出成效来。第一要抓出成效,第二要善于总结经验。抓落实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四是在工作中要注意跟领导随时保持沟通联系,跟部门保持沟通联系。实际上很多事情,只要是同部门经常联系,宣传一些我们的政策,讲我们工作的一些特点,大家还是可以理解的。这样我们的工作就可以一步一步的往前走,可以做得更好。 当前机构编制工作的几项改革正在往前走,目标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明年可能不会出现新的改革任务,因为马上就要面临政府换届了。明年工作的大概考虑,一是现在的改革继续往前推。二是管理工作要上台阶。明年管理要作为一个重点,现在机构编制管理当中有一些迹象,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出台一些新的规定和政策。三是对策性调研,为下一轮改革提供一些政策储备。我们现在考虑的比较重大的或比较成熟的或以后改革可能会推进的几个方面有,一个是垂直管理体制改革。上轮改革时,曾想把工商、质监搞成分级管理,后来征求地方的意见不太一致,一半对一半,中央政策就没有出台,最后阴差阳错把药监部门分级管理了。虽然在推进这项工作的时候感觉大家还是有些想法,但是这项改革还要坚定不移的搞,现在看改革还是成功的。工商和质监,方方面面都普遍感觉这两家都应该分级管理,应该放给地方政府,特别是工商,没有任何理由搞上下垂直。工商登记就是地方政府的责任,
特别现在市场监管地方政府负主要责任。这两个部门垂直可能是有问题,但是改革起来很难。深圳改革,有些专家学者给中央打小报告,说把工商系统改成分级管理没经过国务院授权。我们给他解释,深圳一直是分级管理,从来没有垂直过。但是改革还是要进行,要进一步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垂直管理部门不要搞得太多,这是将来可能改革的一个方向。还有一个就是执法体制改革。现在执法机构太多,执法队伍太乱。据不完全统计,执法队伍全国大概有百万大军,每个部门都有执法队伍。但是怎么改革,现在还不知如何下手,现在正在调研推进。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要看工作的进展情况,再出台一些新的管理政策。明年的管理可能是一个重点。重大问题的调研,对策性研究,这也是一个重点。总之,我们现在工作的任务很重,工作的头绪也很多,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就讲这么多,看大家有什么问题,提出来一块探讨。
淮南市编办主任:我们工作中最大压力,就是公安局,队伍庞大,为解决干部问题,千方百计要求提高级别,中央编办能否统一规定各级公安局机构规格。还有一个就是机构的设置,应该是从上而下,全国各级机构设置要有个一个统一的规范。第三个是参公管理单位应该由机构编制部门来搞。 公检法的提法不是很妥。因为公安机关,与法院、检察院不一样。法院、检察院是国家机关,公安是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同发改委、财政局是一样的。公安的机构设置同其他部门应该是一样的,不应该特殊,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中央任何一个文件没有说公安机关机构可以特殊设置,除了他的一把手配置。但是你说的情况现在在很多地方已经是既成事实了,这样就需要我们首先要把好关,不能再往上冒了。不是机构编制部门发文,大家都不要认。除了中央、国务院以及机构编制部门文件,其他的一律无效。这些问题,将来可能要逐步规范,有关分管的部门也正在研究。 各级政府的机构设置。这个确实是个很麻烦的事情,我们曾经也想过搞一个必设机构、自我确定设置机构目录。但这也是有利有弊,而且这样地方编办的压力更大。从我们角度考虑,将来可能还是不规定的死,不会要求地方哪些机构必须设,哪些机构不能设,全国范围内也不太好协调,平衡。
参公管理的事情比较复杂。因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这是由人事部门管理的,我们是参与。我们还是要严格把关,为以后的改革减轻障碍。因为事业单位改革一旦全面布局以后,参公管理单位可能是一个相当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