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11 矿管集团技术审批管理制度(定稿 技术部)(6)

2018-11-22 21:33

⑵ 2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⑶ 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5.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⑴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 ⑵ 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卸工程。 6. 拆除、爆破工程 ⑴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⑵ 码头、桥梁、烟囱、水塔和高架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⑶ 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⑷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⑸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景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7. 其它工程

⑴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⑵ 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⑶ 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⑷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⑸ 地下暗挖、隧道、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⑹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尚无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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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内容

第一章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第二章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第三章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第四章 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第五章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第六章 劳动力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七章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图示。

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一)审查签字程序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⑴编制:项目部或公司具有本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⑵审查:项目部或公司具有本专业技术职务(施工组织设计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

⑶项目经理

⑷总承建项目部、驻外办事处(以下简称综合管理机构):无此机构的不设此栏

⑸生产技术部施工管理科 ⑹经营管理部

⑺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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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安监(质量)处 ⑼专业副总工程师 ⑽专业副经理 ⑾经理

2.施工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⑴编制:项目部或公司具有本专业技术职务(专项施工方案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

⑵审查:项目部或公司具有本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⑶项目经理

⑷综合管理机构:无此机构的不设此栏 ⑸生产技术部施工管理科 ⑹经营管理部

⑺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科 ⑻安监(质量)处 ⑼专业副总工程师 ⑽专业副经理 说明:

a、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生产技术部、安监(质量)处审核人员中至少2人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需要专家论证的,以上审核人员中至少2人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b、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由总承包项目部报公司审核签字。

3.各建材生产厂(公司)施工措施(作业规程) ⑴编制:厂、公司具有本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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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审查:厂、公司具有本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⑶厂长(经理)

⑷综合管理机构:无此机构的不设此栏 ⑸生产技术部施工管理科 ⑹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科 ⑺ 经营管理部 ⑻安监(质量)处 ⑼专业副总 ⑽分管领导

4.公司对外专业分包的专业分包单位上报公司的专项施工方案

⑴项目技术负责人 ⑵项目经理

⑶综合管理机构:无此机构的不设此栏 ⑷生产技术部施工管理科 ⑸经营管理部

⑹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科 ⑺安监(质量)处 ⑻专业副总工程师 ⑼专业副经理

说明:专业分包单位在本单位审批完成后,总包单位报公司审批。

5.公司内部专业分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⑴编制:分包单位或公司具有本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⑵审查:分包单位或公司具有本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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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单位负责人:分包单位厂长(经理或项目经理) ⑷项目技术负责人: ⑸项目经理

⑹综合管理机构:无此机构的不设此栏 ⑺生产技术部施工管理科 ⑻经营管理部

⑼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科 ⑽安监(质量)处 ⑾专业副总工程师 ⑿专业副经理

说明:总包单位审查完成后,由分包单位报公司相关专业审批。

6.其他

在不设技术负责人的签字栏中,技术负责人须在编制或审查栏中签字。

(二)编制、审查部门人员职责

1.编制人员职责:在充分熟悉施工图和施工现场的基础上,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的编制原则要求和由公司技术领导组织研究确定的施工方案,结合施工单位实际,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的内容应全面,并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2.编制审查人职责:全面负责已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的审查、校核、修改、补充等。

3.技术负责人职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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