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运行、管理工作;二是建议成立高规格的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许昌市、开封市均为副处级机构,主要领导按正处级高配),确保高位监督、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二)实行信息采集市场化方式。许昌、开封等指挥中心建议,城市管理监督等业务尽可能打包,实行市场化运作,由一家或多家社会第三方机构实施。原因是:一是建设方案已得到省住建厅的评审批准,将作为系统未来验收的必备要件;二是通过市场化运作,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减少财政开支;三是减少不必要的巡查监督精力支出,尤其是对其他30多个职能部门的工作监督,专心做好业务工作;四是实行社会第三方监督,保证考核评价的客观、公平、公正。 (三)尽快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系统运行的核心在于机制。必须以系统平台为基础,配套完善相应的工作运行机制,通过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绩效考核,提高各部门、各岗位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真正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应报请市政府尽快出台《南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南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手册》、《南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奖惩实施办法》等规定,建立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的核心工作机制和规范化体系,确保系统运转顺畅。
(四)加快队伍组建和培训工作。一是组建指挥中心:要报请市编委尽快成立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为处级全供事业单位,定编30人,采取在市城市管理系统“抽人减编、内部调剂”的方式解决。二是坐席员招录方面:请市政府协调市人劳部门,同意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受理员和派遣员,工资福利由市财政解决。三是监督员队伍组建方面:待市政府批准对信息采集业务实行市场化运作后,监督员由中标公司招聘并管理,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
(五)加快区级系统平台建设。根据建设方案要求,中心城区区级系统平台作为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市、区一体化建设方式,由区政府(管委会)为建设主体,区财政出资,按照既定设计评审方案和专家指导意见,实施区级平台建设。建议市政府下文督促四区和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既定方案要求,加快区级和相关责任单位平台建设,确保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顺利建设和运行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