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1地籍测量内容
程序编号 DYCH-ZY-03 版 本 号 1.0 页 次 1/7 地籍测绘的目的是获取和表述不动产的权属、位置、形状、数量等有关信息,为不动产产权管理、税收、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统计等多种用途提供定位系统和基础资料。 地籍测绘的内容包括地籍建立或地籍修测中的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要素调查、地籍要素测量、地籍图绘制、面积量算等。
地籍测绘成果包括:地籍数据集,地籍簿册和地籍图。 2地籍测量精度要求 2.1 界址点精度
界址点的精度分三级,等级的选用应根据土地价值、开发利用程度和规划的长远需要而定。各级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和间距超过50m的相邻界址点间的问距误差不超过表1的规定;间距未超过50m的界址点间的间距误差限差不应超过下式计算结果。
2.2地籍图的精度
地籍图的精度应优于相同比例尺地形图的精度。地籍图坐标点的最大展点误差不超过图上±0.1mm.其他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5mm.相邻地物点之间的间中误差不超过图上士±0.4mm。 2.3坐标系统
地籍测绘应采用国家坐标系或独立坐标系.高斯正形投影;采用独立坐标系时均应和国家坐标系联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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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2.3地籍图的比例尺
程序编号 DYCH-ZY-03 版 本 号 1.0 页 次 2/7 城镇地区地籍图的比例尺一般采用1: 1 00。郊区地籍图的比例尺般采用1: 2 000,复杂地区或特殊需要地区地籍图的比例尺采用1: 500。 3平面控制测量
3.1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原则
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3.2平面控制点
平面控制点包括基本控制点和地籍控制点。基本控制点包括一、二、三、四等控制点,地籍控制点包括一、二、三级控制点。 3.2.1地籍控制点
城镇地区城区地籍控制点的密度一般为每隔100-200m一点,郊区或建筑物稀疏区地籍控制点的密度一般为每隔200-400m一点,农村地区地籍控制点的密度一般为每隔400--500m一点。
3.2.2 地籍控制点均应埋设固定标志;有条件时宜设置保护点,保护点个数不少于三个,地籍控制点应绘制点之记。 3.2.3平面控制测量的方法
平面控制测量可选用三角测量、三边测量、导线测量、GPS定位测量等方法. 4 GPS控制测量
4.1各等级GPS静态相对定位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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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表2
程序编号 DYCH-ZY-03 版 本 号 1.0 页 次 3/7
4.2 GPS网应布设成三角网形或导线网形,或构成其他独立检核条件可以检核的图形; GPS网点与原有控制网的高级点重合应不少于3个。当重合不足3个时 应与原控制网的高级点进行联测,重合点与联测点的总数不得少于3个; 4.3对已有控制成果的利用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本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本规范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4.4 GPS静态相对定位测量成果的检核 4.4.1同步观测量成果的检核
a三边同步环闭合差的限差按下式计算 b多边同步环闭合差的限差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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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4.4.2不同时段观测成果的检核
程序编号 DYCH-ZY-03 版 本 号 1.0 页 次 4/7 同一边任何两个时段的成果互差,应小于接收机标称精度的2√2倍。若干个独立观测边组成闭合环时,各坐标差分量闭合差应符合下式规定。
4.5平差计算
二、三、四等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网都应分级进行统一平差或联合整体平差。平差后应进行精度评定,内业计算数字取位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5地籍要素调查
地籍要素调查必须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调查的基本内容包括:地块权属、土地利用类别、土地等级、建筑物状况等。 5.1地籍调查要求
5.1.1地籍要素调查以地块为单元进行。
5.1.2调查前应收集有关侧绘、土地划拨、地籍档案、土地等级评估及标准地名等资料。 5.1.3调查内容应逐一填记在调查表或地籍测量草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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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5.2地块权属调查
程序编号 DYCH-ZY-03 版 本 号 1.0 页 次 5/7 5.2.1调查内容 地块权属是指地块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地块权属调查包括:地块权属性质、权属主名称、地块座落和四至,以及行政区域界线和地理名称。 5.2.1.1 界址点、线的调查
界址点、线调查是依据有关条件关系和法律文件,在实地对地块界址点、线进行判识。 5.2.1.2 土地利用类别调查 依照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分类。 5.2.1.3 调查方法
土地利用类别调查以地块为单位调记一个主要利用类别。综合使用的楼房按地坪上第一层的主要利用类别调记,如第一层为车库,可按第二层利用类别调记。
地块内如有几个土地利用类别时,以地类界符号标出分界线分别调查利用类别。 5.2.2 建筑物状况调查 5.2.2.1建筑物状况调查内容
建筑物状况调查包括:地块内建筑物的结构和层数。建筑物层数是指建筑物的自然层数,从室内地坪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且高度在2.2m以上的算层数。地下室、假层、附层(夹层)、假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不算层数。建筑物结构根据建筑物的梁、柱、墙等主要承重构件的建筑材料划分类别。 6 地籍要素测测量 6.1 地籍要素测量内容 地籍要素测量的对象主要包括: a界址点、线以及其他重要的界标设施; b行政区域和地籍区、地籍子区的界线; c建筑物和永久性的构筑物; d地类界和保护区的界线 6.2地籍要素测量方法 一般采用极坐标法、正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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