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符合监管要求、具有本机构特色的数据质量管理机制,与省联社在点、线、面等方面相融一致,紧密结合,逐步达到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
(1)配合做好制度修订完善工作(2014年9月-12月) 根据《良好标准》相关要求,结合省联社的制度修订工作,县级行社应从具体的法人层面,做好相应配套制度的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和业务制度,强化管理手段,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度要细化具体、操作性强,要对组织领导、管理归口部门、责任岗位设臵、团队人员配臵、业务制度、日常监控、监督检查、考核考评、数据报送、分析应用、资料存储等问题进行具体明确。
(2)明确岗位和人员职责(2014年9月—2014年12月)
针对当前农信社统计工作中岗位职责不明确、统计人员少且变动频繁的突出问题,各县级行社要按照《良好标准》的相关要求,确定相应归口管理部门,并在该部门设臵相应的监管统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与此同时,加强人员配备,设立A、B岗互补制度,为统计工作开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3)配合做好科技系统完善工作(2014年9月—2015年6月)
结合省联社相应科技系统的完善工作,县级行社应从具体的法人层面,做好数据补录、人员培训、信息反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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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监管统计的科技支撑水平。
四、加强考核验收
在整改落实过程中,省联社和县级行社要逐年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分析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按季度撰写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推动工作评价报告,总结前期整改情况,制订下步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与此同时,省联社也将组织检查组,配合银监部门的外部评估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县级行社的整改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县级行社做好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推动工作。
五、实时反馈信息
在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工作推动过程中,全省农信社要建立良好沟通协调机制,尤其是县级行社,要针对数据质量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省联社的沟通与交流,积极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保证全省农信社数据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始终适应工作实际需要,各项机制保持良好运行效率。
六、加大问责力度
省联社及各县级行社要严格落实《良好标准》和本方案相关要求,切实做好评估及整改工作,推进全省农村信用社统计数据质量持续、全面提升。工作推动要力戒形式主义,严禁走过场。任何部门、任何人都不得降低标准,不得草率从事,更不得弄虚作假。全省农村信用社将根据统计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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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关要求,实行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对于工作推动中敷衍了事、不严格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
2.××省农村信用社数据质量评估良好标准职责分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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