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涨陡落缓的特性。
水位变化的特殊性指受洪水顶托、冰塞、冰坝及决堤等影响。(《水文资料整编规范》P18)
11、根据潮位变化的连续性,采用潮位过程线检查有无突涨突落等不合理现象。
根据日、月、年中潮汐涨落的周期性进行检查,一般半日周期潮汐的平均周期约为12小时25分钟。河口以内各站,涨潮历时较短而落潮历时较长。日潮不等现象呈有规律性的变化。一般在春分和秋分时期的朔、望,日潮不等现象最不显著;而在夏至和冬至附近的朔望,则最为显著。(《水文资料整编规范》P20)
12、直线插补法、过程线插补法、相关插补法。(《水文资料整编规范》P20)
13、当水边即将退出最后一支水尺时应及时向河心方向增设水尺,以测得最低水位及出现时间。
河道干涸或断流时,应密切注视水情变化,并应记录干涸或断流起讫时间。
通航河流在接近最低水位期间时,应根据需要增加测次,测得最低水位及其出现时间。(《标准》P27)
14、观测员视线与水面不平行时所产生的折光影响;波浪影响;水尺附近停靠船只或有其它障碍物的阻水、壅水影响;时钟不准;在有风浪、回流、假潮影响时,观察时间过短,读数缺乏代表性。(《标准》P23)
15、观测员观测水位时,身体应蹲下,使视线尽量与水面平行,避免产生折光。
有波浪时,可利用水面的暂时平静进行观读或者读取峰顶峰谷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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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其平均值。波浪较大时,可先套好静水箱再进行观测。
当水尺水位受到阻水影响时,应尽可能先排除阻水因素,再进行观测。 随时校对观测的时钟。
采取多次观读,取平均值。(《标准》P33)
16、水位观测测次应根据河流特性及水位涨落变化情况合理分布。应能测到完整的水位变化过程,满足日平均水位计算,各项特征值统计、水文资料整编和水情拍报的要求。在峰顶、峰谷、水位过程转折处应布有测次;水位涨落急剧时,应加密测次。高洪和枯水期应按有关规定加强观测。(《标准》P22)
17、比降资料作为推算流量的辅助资料时,应在测流和定时观测基本水尺水位时,观测比降。
需要取得河床糙率资料时,应在测流的开始和终了观测比降。 用比降面积法推流时,应按流量测次要求观测比降。
比降资料用于其它目的,测次应根据资料的目的合理安排。(《标准》P24)
18、高洪期间,应测得最高水位及其过程。
当漏测洪峰水位时,应在断面附近找出两个以上可靠洪痕,以四等水准测定其高程,取其平均值作为峰顶水位,并应判断出现的时间,在水位观测记载簿的备注栏说明情况。
当遇特大洪水或洪水漫滩漫堤时,应在断面附近另选适当地点设臵临时水尺;当附近有稳固建筑物或粗壮的大树、电线杆时,可在上面安装水尺板进行观测;或在高于水面建筑物上找一个固定点向下测定水位,其零点高程待水位退下后再行测量。(《标准》P27)
19、高低潮前后一段时间;受台风影响潮汐变化规律遭到破坏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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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潮或副振动影响,高低潮过后,潮水位出现1-2次小的涨落起伏时。(《标准》P26)
20、恰逢水位变化急剧或高、低潮时。(《标准》P34)
21、采用逐时或逐日水位过程线分析检查。根据水位变化的一般特性和变化的特殊性,检查水位变化的连续性与突涨、突落的峰形变化的合理性。水库及堰闸站,还应检查水位的变化与闸门启闭情况的相应性。换用水尺、年头年尾与前后年是否衔接;检查平、枯水期及洪水期的水位变化趋势是否符合本站特性。(《整编规范》P18)
22、上下游水位过程线对照检查; 特性水位沿河长演变图检查;
上下游水位相关图检查。(《整编规范》P72)
23、应检查水位轮感应水位的灵敏性和走时机构工作的正常性。(《标准》P34)
24、对水位精度要求较高的测站,基本水准点5年校测一次,其它测站10年校测一次。高程自校系统2~3年校测一次,若发现某一水准点发生变动,应及时校测。当高程自校系统经过校测,未发现基本水准点有变动,则基本水准点可按前述要求延长校测时间一倍。校核水准点每年校测一次。(《水文普通测量规范》P11)
25、新测高程与原高程之差小于或等于允许限差时,仍采用原测定高程。
新测高程与原高程之差大于允许限差时,应通过高程自校系统,附近高程固定点联测或重复测量的办法,判定水准点发生变动时,可确定水准点新的高程。(《水文普通测量规范》P11)
26、可将水位变幅分为几段,每段比测次数在30以上。测次在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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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面均匀分布,并包括水位平稳、变化急剧等情况下的比测值。(《标准》P35)
27、水位应读记至1cm,当上、下比降断面的水位差小于0.2m时,比降水位读记至0.5cm。(《标准》P22)
28、据以引测测站基本水准点高程的国家水准点,为测站引据水位点。(《标准》条文说明P3)
29、当设立临时水尺时,在组号前面加一符号“T”,支号应按设臵先后次序排列,当校测后定为正式水尺时,应按正式水尺统一编号。(《标准》条文说明P16)
30、水位平稳时,每日8时观测一次;水位变化缓慢时,每日8、20时观测二次;水位变化较大时,每日2、8、14、20时观测四次;水位变化急剧,可每1-6小时观测一次,暴涨暴落时可增为每半小时或若干分钟观测一次。(《标准》P23)
31、最小刻度为1cm,误差不大于0.5mm,水尺长度在0.5m以下时,累积误差不得超过0.5mm,水尺刻度在0.5m以上时,累积误差不得超该段长度1‰。(《标准》P8)
32、入水水管口可设臵在历年最低水位以下0.5m,河底以上0.5m处。 入水管应牢牢固紧,管口高程应稳定。(《标准》P19) 33、刻度不小于0.2℃。
34、水深大于1m时,水温放在水面以下0.5m处,水深小于1m时,可放至半深,水太浅时,可斜放入水中,不要触及河底。
35、绝对基面,假定基面,测站基面,冻结基面。 36、考证水尺零点高程; 绘制逐时或逐日平均水位过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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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整理;
整编逐日平均水位表,洪水水位摘录表。 单站合理性检查;
编制水位资料整编说明表。(《水文资料整编规范》P17
37、绘制水温过程线检查,与岸上气温、水位过程线对照。水温变化应是渐变、连续的,并与岸上气温变化趋势大致相应。(《水文资料整编规范》P54)
38、水位的变化主要决定于水体自身水量的变化,约束水体条件的改变,以及水体受干扰的影响等三方面因素。(《试题集》P270)
39、机械摩阻产生的滞后误差;
悬索重量转移改变浮子吃水深度产生的误差; 平衡锤入水改变浮子入水深度引起的误差; 水位轮、悬索直径公差形成的误差;
环境变化引起水位轮悬索尺寸变化造成的误差; 机械传动空程引起的误差; 走时机构的时间误差;
记录纸受环境湿度影响产生伸缩引起的误差。(《标准》P38) 40、由记录纸受环境影响所产生的水位误差和时间误差可通过密封,加放干燥剂的方法加以控制;
对由水位变率所引起的测井水位误差,可选取恰当的测井和进水管尺寸予以控制,对由测井内外流体的密度差异引起的误差,可在测井的上、下游面对井进出水孔予以控制。(《标准》P38-39)
41、缺测期间水位变化平缓,或虽变化较大,但与缺测前后水位涨落趋势一致。(《水文资料整编规范》P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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