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礼治”思想与当代和谐社会建设
中文摘要
孔孟的“礼治”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重要的部分,在整个传统文化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礼治”思想不仅在国家治理过程中产生着巨大的作用,在人们的口常生产、生活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价值,其中在整个社会中倡导“仁、和、义、诚”,对当前我国进行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字:孔孟,“礼治”,和谐社会
一、孔孟“礼治”思想的内容
(一、)“仁政”
“仁”最早是由儒家孔子提出来的,他指出“为政以德,宽厚待民,施以恩惠”.。孔子所说的“仁”只是一种含义极广的伦理道德观念,基本的精神是“爱人”。孔子的“仁”是伦理学的范畴,孟子发展了孔子的“仁”,指出人先天性善。孟子提出的“仁政”,其理论基础是“性善论”。孟子的“仁政”思想在政治上提倡“以民为本”,指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国家经济上,孟子提出“民有恒产”,指出统治者要让民众拥有一定的土地,同时还要让他们不能有很重的赋税负担,这样社会就会稳定、和谐、有序。 (二、)“德政”
孔子承袭周公、管仲、晏婴、子产、范氢等关十德政方面的主张,对其进行了系统化的概括,升华为政治哲学的高度,形成了儒家在治国问题中的德政思想,后经《大学》、《中庸》更进一步的理论升华,由孟子、荀子的系统发挥,形成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治国方略,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众星共之。”指出以德政来管理国家,统治者好比天上的北一斗星,位居当中群星都向着它。如果统治者能够对老百姓施以德政,老百姓就会像众星一样归顺,都会拥护统治者的统治。管理国家要以仁德为指导思想,推行德政就要上要修德,下要教化,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先做到;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一定不能违反,身体力行,给天下人做个表率,才能有所成效,这才叫做以德为政, (三)中和
“中和”思想是一种有利十人类团结的思想。“中和”思想,要求用公平、公正、恰到好处的、合理的中道原则去化解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矛后与冲突。只有做到公平才能使对立双方互相谅解,从而达成互惠、互利、双赢的目的和状态。 “中和”体现了公平与公正、合作与和谐,是一种让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融为一体的思想,是值得提倡和发展的思想。 (四)、“义利” “义利”思想形成十先秦时期,当时肆意占有和毫无廉耻统治阶级对生产者剥削造成民不聊生的状况;宗法制的破坏引发了道德和利欲之间严重的矛盾后,“义”与“利”问题的讨论上,墨家则指出“义”和“利”是统一的,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矛后..“义利”思想是人们为了正确处理各种社会活动,尤其是在处理经济活动中各种不同利益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所提出的思想观点或理论,是人们追求物质利益时应遵循的伦理道德标准。 五、“诚信”
“诚信”是为人之道,是每个人在社会中立身处世的根本。 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
思诚者,人之道也。”《中庸》指出“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 “父子之间观其孝慈,兄弟之间观其友和,君臣之间观其忠愚,乡党之间观其信诚。”千百年来,“诚信”被中华民族视为自身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的标准之一,形成了独具特色并具有丰富内涵的“诚信”观。
二、儒家“礼治”的作用
一、规范和约束人的行为 孔子、孟子的管理思想的精髓就是以人为本,建立社会规范,加强教育,重视人的作用。他们认为,要做到以人为本,每个人就要有爱人之心,不仅要爱自己,还要爱他人,但要做到爱他人,就要不断的克制自己的口常行为,努力使自己的行为合乎礼制规范。社会管理中管理者要做到以人为本,关心社会生活中各种与管理者管理相关的人,要注重换位思考,管理者应客观看待人性的至关重要性,从而使自己在管理活动中不断的去践行仁政。 二、规范和调整社会关系
古代社会把“礼”作为区别、规范、确定和维护社会关系的基础。 “礼”是用来定等级的,规范人们行为的,防止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危机和社会秩序混乱。
儒家指出,古代这会中的等级关系是不能够取消的,强调区分的越明确、越清楚对社会就会越有利,使社会生活的和谐稳定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如无“礼”,良好的社会秩序就不可能确立起来,整个社会就会处十混乱无秩序的地步,社会和谐就无法达到。 “礼”体现的等级差别是通过规范化的进程逐渐稳固下来的,在借助制度的力量进一步确认、强化和维护等级秩序,从而形成我们所说的“礼治”制度。在某种意义上,“礼制”是“礼治”的制度标准和工具,根据“礼制”的要求,社会生活中各阶层成员在口常生活中有规范的、细化了的规定,这些规范体现出的区别明确的标示了社会成员在等级规范中所处的地位。
三、组织和管理社会生活
“礼治”若要发挥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障社会和谐的功能,就必须确保社会等级关系以及与之相应的运作机制必须具备公正性、合理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同,否则不仅无法有效地实现礼治的功能,还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矛盾和危机,导致社会的冲突和动荡。
儒家指出人类社会的等级划分是天经地义的,儒家认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是同他的才、学、德、智、能力一致的、成正比例关系的,有才有德者理应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享有较高的待遇,才德越高地位和待遇就应该越高。
四、国家的治国方略
汉代以后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礼治”思想一直充当着统治者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对统治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序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盛大的土朝更是如此。
儒家主张“为国以礼”,把“礼”作为统治者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主要手段,这样的政治模式、政治理想被称为“礼治”;“礼”对治理国家具有总纲、大法的作用和意义。礼能够成为统治者在治理国家、管理国家中的依据,因为它是判断正确与否、约束人们行为规范的标准, “礼”是社会生活中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因而以礼治国实际上就是以规范治国,用无所不包含的“礼”来规范和约束人们在口常生活中的行为,实际上就已经包含了以法治国的潜在思想。
治理国家上,儒家还提倡“为政以德”的德治或是“以德服人”的德政,建议统治者要高度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
五、政治价值取向
“礼”的基本精神就是“贵和”,崇尚、注重和追求“和谐”,这一基本精神决定了“礼”在社会生活中的功效和作用就是协调各阶层之间的关系,以此来达到整个社会安定、和谐、有序发展的目的。
由于“礼”是规范化、制度化的东西,表现为一系列具体明确的条文规定,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为礼”、“约礼”、“行礼”。生活中人们对“礼”的接受和认同就只能是自愿的行为,人们在接受“礼”的约束,践行“礼”的要求过程中,逐渐地养成习惯,潜移默化地形成循礼守制、不逾名分的社会风习,在个人观念深处认同和接受“礼”,最终形成道德自觉,达到人们对“礼”认可,养成遵守礼制、自觉以礼约束自己的行为、生活中自觉践行礼制等,这样儒家“礼治”的目的也就达到了,社会政治生活也就进入到和谐、安定、有序的状态中。
三、儒家“礼治”思想对当代和谐社会建设的价值
(一)“礼治”思想对调和人际关系的价值
“中和”思想提倡人们在处理事情和想问题时要站在事情或者问题的中间点上去考虑,要吸取各种不同的观点和想法,来达到彼此之间的合作、统一的目的。 “和为贵”思想是“中和”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对整个客观世界和谐思想最重要的体现。孔子认为,过去的明君圣土,在调整人与人关系中最重要的地方,就在十能使人们彼此之间都能够根据礼的要求去践行礼使彼此之间处十和谐状态下。
“义利”是一个民族和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它对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以及在保障市场经济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当前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以“义为根本,不断的缓解人们彼此之间的冲突,消除彼此之间的矛屑,使整个社会保持动态的和谐。
“诚信”是社会生活中人们立身处世的根本,是交友之道,是各种社会活动(尤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保证,也是统治者和管理者治理国家、管理国家过程中的重要法则。 当今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注重以“诚信”为本,将“诚信”放在重要位置。 (二) “礼治”思想对调整社会关系的意义
和谐是“礼治”思想体系的精神追求和终极价值目标。“礼治”追求国家稳定有序,社会安定和谐的理想境界。 这与我们追求公平正义,建设民主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致的。可以说,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现实需要。法治下的立法也应该最大限度地体现和谐社会的要求。
“为政以德”是儒家重要的民生理念,也是儒者的社会向往。现阶段我国正处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小康社会建设提供一个和!谐的发展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遵循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原则,不断的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让建设现代化过程中各方面力量都能够竞相迸发出来,充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科教事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素质的全面提高。坚持以德治 国,要求当政者要有“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1」。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先进文
化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力度,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和谐和睦相处,不断的凝聚亿万中华儿女的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三)“礼治”思想对协调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作用 孔子及其后继者孟子提出仁学,尤其是孟子在和统治者讨论治国问题时,比较完整地阐述了“仁政”思想,在政治中孟子要求统治阶层一定要采取将德政放到仁政中去管理国家、治理国家的措施,他厌恶统治者实行霸道的统治方式。当时儒家提倡“施行仁政”时还要求当政者“乐民之乐,忧民之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
科学发展观是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和谐过程中的重要思想,国家从整个人类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在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的基点上,充分关注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发展。它强调以人为本,但并未忽视自然存在的价值,并未把自然看作是单纯的客体或人的发展手段,是主张在考量人在生产生活发展过程中必须以自然的发展为客观前提,既要尊重人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和价值,也要尊重自然的地位和价值。在实行仁政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人们不能只按照自身发展去对自然资源自目的采取掠夺性、征服性、贪婪性的手段;人们不能随意去改变、吞噬自然,应当建立起人与自然平等的思想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对自然的索取和付出达到平衡,使得人与自然始终处十和谐的关系状态下。
结语
我国正处十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礼治”思想在社会各个领域中的影响有限,社会面临“礼治”困境的状况愈演愈烈。在社会生活、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中,人们的思想观点、行为态度缺乏有效约束。因此,在构建与时代相适应的“礼治”文化并在认识传统“礼治”现代价值后,就要有意识地对其中的优秀成分进行挖掘和改造,充分发挥其对现代法治的积极影响。
我们不但要学习和借鉴他们的“礼治”思想中的有益成分,还要不断加强对我国传统“礼治”思想的发掘。发掘其中关十“诚”、“信”、“义”、““仁”等方面有价值的部分,为解决我国当前社会出现的一些问题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
总之,现代法治建设必须面对作为传统文化主体的“礼治”,只有在继承基础上的构建,才能获得根基而具有强大生命力,并最终取得成功。对儒家“礼治”思想进行客观分析,以古鉴今,对我国当代和谐社会的建设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为现阶段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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