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环境空气因子
影响预测因子选择:NH3、H2S; (3)环境噪声因子
项目建设地区环境噪声现状评价因子及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均为:等效A声级LeqdB(A)。
(4)固体废弃物评价和总量控制因子 生产固废。
1.5.2 评价工作重点
根据工程分析以及周围的环境现状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点为:
(1)工程分析与环境保护措施评价; (2)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与总量控制; (3)环境风险评价。
1.6 评价等级和范围
(1)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
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4110 m3/d,改制后实际承接污水处理量为2000 m3/d,水质复杂程度中等,纳污河道中心河(西起滆湖,东至武宜运河)为小河,其水质功能为Ⅲ类,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规定,确定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本次环评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西面农沟上游10 m至下游400 m,项目南面滆湖与中心河的交汇口至中心河与农沟交界处相距3400 m,农沟与中心河交汇处至中心河与武宜运河的交汇处相距3000 m,中心河与武宜运河交接口上游200 m至交接口下游3000m,评价范围总长10010 m。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
项目大气污染主要为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无其他大气污染源,污染排放量小,故只进行恶臭影响分析。
(3)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
本项目是处于2类标准地区的小型建设项目,噪声源种类单一,
且受影响的人口变化不大,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1995)的规定,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以厂界外1~300 m为声环境评价范围。
1.7 控制污染与保护环境的目标
1.7.1 污染控制目标
(1)水污染控制目标
项目排放的废水达标排放,不降低纳污河道(中心河)的水环境现状功能。
(2)大气污染控制目标
控制项目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不改变空气环境功能现状。
(3)噪声污染控制目标
控制项目的生产设施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保证厂界达标,不降低区域声环境功能现状。
(4)固体废弃物治理目标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进行100%的处理处置,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1.7.2 环境保护目标
表1-1 环境保护目标汇总表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中心河 武宜运河 地表水 滆湖圩场 滆湖 鱼塘 南鱼塘 环境空气 灵台村 方位 南 东 西 西 东 南 北 距离 400m 3000m 600m 3000m 60m 600m 350m 规模 小河 中河 - - - - 300户 环境功能 工业、农业 工业、农业 渔业、景观 渔业、景观 渔业 渔业 居住区 保护级别 Ⅲ Ⅲ Ⅲ Ⅲ 渔业水质 渔业水质 二级 1.8 采用的评价标准
1.8.1 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苏政复[2003]29号文件,中心河与武宜运河(寨桥东沙~武宜界)为工业、农业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滆湖为渔业、景观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项目周围环境空
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项目周围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表1-2 环境质量标准和限值
环境要素 保护 对象 标准 取值 标准级别 表号 指标 pH 高锰酸盐指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心河、 地表水武宜运河、(GB3838-2002) 环境 滆湖圩场、滆湖 COD 表1 Ⅲ类 S2- NH3-N TP TN 石油类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值 大气 环境 硝基苯类 表3 苯胺类 氨 硫化氢 昼间 表1 2类 夜间 50 dB(A) 限值 6~9 6 20 0.2 1.0 0.2 (湖泊0.05) 1.0 0.05 0.017 0.1 一次0.20 一次0.01 60 单位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m3 mg/m3 dB(A) 居住区最《工业企业设计卫灵台村 表1 高容许浓生标准》(TJ36-79) 度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声 厂四周环境 300m区域 1.8.2 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本项目工艺特点和建成后实际运行效果,以及拟收水企业水质特征,经业主和地方主管环保部门确认,制订了项目废水接管标准;根据环境质量标准,经项目集中处理后,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
表1-3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类别 执行标准 标准级别 指标 pH 色度 COD SS 污水厂接管标准 S2- NH3-N TP 石油类 硝基苯类 苯胺类 pH 色度 COD SS S2- NH3-N TP 石油类 硝基苯类 苯胺类 标准限值 6-9 150倍 3000 mg/L 1500 mg/L 1.0 mg/L 30 mg/L 1.0 mg/L 20 mg/L 5.0 mg/L 5.0 mg/L 6~9 50 100 mg/L 70 mg/L 1.0 mg/L 15 mg/L 0.5 mg/L 5 mg/L 2.0 mg/L 1.0 mg/L 污水厂排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 (GB8978-1996) 表4 一级标准
表1-4 大气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类别 废气 级别 GB14554-93 标准级别 表1 二级标准 指标 氨 硫化氢 臭气浓度 浓度 - - - 速率 - - - 厂界外标准 1.5mg/m3 0.06mg/m3 20(无量纲)
表1-5 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 噪声 执行标准 GB12348-90 标准级别 Ⅱ类标准 昼间 60dB(A) 夜间 50dB(A)
1.9 编制技术路线
接受委托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工程分析周围自然社会环境调查周围污染源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法规、标准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清洁生产分析总量控制分析综合分析、补充对策建议厂址与排污口布置论证报告书编制非正常排放与事故分析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公众参与环境经济损益分析中介审核送报环境管理部门审批
图1-1 编制技术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