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
1、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担当公司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2、 熟悉工程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保证质量要求。确保安
全施工。
3、 监督承包人的各项实验工作,要与施工方配合好工作关系, 严格按照监理规范
准则,日常巡检和平行检测,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
4、 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做好安全巡检,出现工程隐患及时整改或发放整改
通知。
5、 必须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第三条、工资及其他补贴: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 元。实发 元,预留 元,作为因工 作人员流失押金。预留款项到年终一次性付清。
差费(出县)伙食补贴 元,电话费每月 元。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乙方受到甲方不公正(公平)待遇时,有权终止合同。 3、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第六条、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合同期间,要对自己人身、财产安全负责,避免发生意外。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