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内容不规范的宗教活动场所责令整改,促进了宗教活动依法有序,健康和谐。四是在全县宗教领域开展争创模范宗教团体、争创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争做模范教职人员、争做爱国守法致富奉献信教群众的“四争创”活动,制定、下发了“四争创”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化解宗教内部的矛盾纠纷,严格实行责任制,打击非法、制止违法、保护合法,维护宗教的合法权益。五是建立了村管小组与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每月例会制度和重大问题应急处理机制,乡镇、村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每月进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调处,确保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六、切实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和抵御境外渗透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二是开展宗教活动整治工作,会同公安、文化、610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对非法宗教书籍、刊物、音像制品等进行检查,对境外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进行传教活动以及自封传道人、非法传道人、“东方闪电”、“实际神”等各种邪教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做好境外宗教渗透调查工作,弄清境外宗教渗透的态势、手段、渠道、规律,建立健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与公安、外事、对台、侨务等涉外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出入境人员的活动情况,把宗教渗透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
七、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臵、编制、经费情况及基层情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县委统战部在一起办公,人事、工作、经费都在一起管理,是一个单位。对上有民族宗教事务局的牌子,承担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内和县委统战部是一个单位,内部安排有四个人主要做民族宗教工作。
根据民族宗教工作发展形势的需要,2007年1月12日,河南省编委下发了《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臵问题的通知》[豫编(2007)3号文件]。2007年2月,三门峡市编委下发了《关于卢氏、渑池两县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臵问题的通知》[三编(2007)7号文件],要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从统战部中单列出来,独立设臵,为县政府主管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职能部门。
根据省编委和市编委的文件要求,县委统战部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了认真汇报,并向县编委起草了《关于卢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臵、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请示》,向县政府起草了《关于解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用房、开办经费、工作经费及交通工具的请示》,请求县委、县政府解决有关问题,尽快理顺关系,落实民族宗教局的机构单设问题。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县民族宗教事物局机构单设,县编委也下发了通知。待人员、经费、房屋等有关问题解决后才能实现单设。现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县委统战部还在一起办公。
基层情况:乡镇均有主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有工作专干;行政村有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村干部;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都有管理组织,有政策法规宣传员和信息员。
卢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0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