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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规范(青云办公室)
? 公司内部监察小组的责任:
公司内部监察小组负责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为公司提出制度执行报告。 ? 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
1、各级管理人员均需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负有监督下属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责任。同时,在执行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营造维护有序、良性的工作秩序。
2、当所属员工出现未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时,公司内部监察小组将对管理人员记录一次管理不当的记录。管理人员管理不当的记录,将影响年度管理人员评价及相关晋升事项。
一、仪表、着装规范
1、 员工到岗须佩戴工卡,并保持工卡的完好和清洁。 2、 员工到岗时,要求仪表整洁,保有积极向上的心态。
3、 禁止着短裤、拖鞋、迷你裙、吊带及跨栏背心到岗。如需接待客户,需穿着较正式服装。 4、 夏季(7-9月)服装建议每日更换。 二、到岗、外出作息规范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所有员工到岗及离岗时均需打卡签到或签离.对未按时到岗,需向部门主管或公司内部监察小组做出解释。
2、外出人员需提前向本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违反者,将对其进行缺勤处理,扣除当日全额工资。 三、请、休假规范 1、病假
1.1、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请假者应于病假当日上班前向其直接主管提出休假申请,经核准者即可休假,未经核准擅自休假者,以旷工论。
1.2、因病连续休假两天以上者需提供公司认可之医疗证明。不能提供医疗证明者,以事假(办理休假手续)或旷工(未办理休假手续)处理。病假可以以年假冲抵。
1.3、请病假者,需提前或病休后返回工作岗位当日填写《请假申请单》,需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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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当日报人力资源部.同时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或休假证明(请假超过一天者)。
1.4、病假根据工龄及在本公司的服务年限,可享受医疗期(具体享受办法按所签《劳动合同》甲方所在地医疗期相关规定执行)。逾期仍未痊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5、病假期间工资的支付:
◆在一个考勤周期内,因病休假累计1日以内者,休假期间日工资以本人日工资的100%计发 ◆在一个考勤周期内,因病休假累计1日以上未满3日者,休假期间日工资以本人日工资的下70%计发;
◆在一个考勤周期内,因病休假累计3日及以上,休假期间日工资以本人日工资的50%计发; ◆因病连续休假15日(节假日并计其中)以上者自动纳入医疗期,享受医疗期待遇。
◆因病休假30日以上者,公司有权要求休假者至公司指定医院开具医疗证明;拒绝到公司指定医院开具医疗证明者,其30日以上休假数以事假(办理休假手续)或旷工(未办理休假手续)处理。
2、事假:
2.1、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请假者须至少提前一日向其直接主管提出休假申请,经核准者即可休假,未经核准擅自休假者,以旷工论。
2.2、请事假者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特殊情况返回工作岗位当日补填),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人力资源部。
2.3、事假每年(该“每年”指服务年度)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事假可用年休假充抵。 2.4、事假期间工资的支付:事假工资按实际缺勤小时数/日数全额扣除。 3、带薪假: 3.1、年假: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公司有关制度及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年假; 3.1.1、公司为每位服务满一年的员工提供带薪年假,具体规定如下: 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10日; 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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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年18日;
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在每年18日的基础上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不得超过30日。 3.1.2、休假期间,节假日并计其中。
3.1.3、年假计算周期:入职所在月份至第二年度相应月份。 3.1.4、年假休假时间:下一服务年度内均可申请休假。
3.1.5、员工申请休假需提前与部门主管沟通,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前需提前一周填写《休假申请单》,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报人力资源部。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1.6、年假可在获得休假资格后充抵其他请/休假。 3.2婚假:
3.2.1、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国家晚婚规定者,可享受婚假10天(假期中节假日并入计算)。婚假应一次性休完,不得累计或冲抵;未休者,不折薪。
3.2.2、申请婚假者,需提前一周填写<休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报人力资源部. 3.2.3、申请婚假者,需提供合法婚姻证明。且婚姻登记日期需距请婚假日期半年之内。 3.3、丧假:
3.3.1、父母或配偶及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之祖父母、父母丧亡者,可请丧假3天,途中按实需日期计。
3.3.2、请丧假者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特殊情况返回工作岗位当日补填),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人力资源部。
3.4、分娩假:
3.4.1、分娩后,享受分娩假90天,晚育者(超过25岁生育)增加15天,剖腹产者加15天。 3.4.2、符合国家规定的女性员工分娩,按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执行。 3.4.3、请假前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人力资源部。 3.5、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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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妻子分娩,丈夫可享受陪产假3日。
3.5.2、请假前需提前一周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人力资源部。 3.6、计划生育假:
3.6.1、按《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计划生育假,需交验医院证明及相关单据。 3.6.2、请假前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人力资源部。 3.7、公假:
3.7.1、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请公假者事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薪水照发。
3.7.2、请假前需和部门主管沟通,提前一周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人力资源部。
3.8、工伤假:
3.8.1、因工作受伤经认定者可请工伤假。工伤假应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及程序,假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及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3.8.2、请假者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特殊情况返回工作岗位当日补填),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人力资源部。
4、休假逾期:未办理逾期手续者,以旷工论处。所有处理方案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奖励休假:
5.1、能为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状况有重大提升的员工奖励适当的带薪休假。 5.2、休假前一周填写《休假申请单》,经主管签字批准,报人力资源部。 6、请假注意事宜:
6.1、全年(该“年”指服务年度)病假累计超过60日或事假累计超过30日或病假、事假之和累计超过50日者,不再享有年假。若当年享受完毕年假后,再休病假、事假超过以上规定者,则下一年度不再享有年假。若当年已享受部分年假,但未享受完毕者,已享受的年假以事假计。
6.2、若享受婚假、产假假期,则该年度(该“年度”指年假休假周期)内不再享有年假。若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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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完毕年假后,再休婚假、产假,则下一年度不再享有年假。若当年已享受部分年假,但未享受完毕者,已享受的年假以事假计。
7、主管人员的请休假
7.1、部门主管(含)以上人员的请假,需按照相关规定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副总需经总裁批准),报人力资源部。临时性请假,需及时通知主管副总或人力资源总监。返回岗位后,当日补填〈请假申请单〉,报人力资源部。
7.2、部门主管(含)以上人员的休假,需提前十天,按照相关规定填写〈休假申请单〉,报主管副总及总裁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8、旷工:旷工一天扣发日工资三倍薪水,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辞退。 四:加班规范 1、加班类别: 1.1、法定节日加班
◆法定节日:10天(元旦1日;春节、五一、十一各3日);
◆按加班情况,计发加班费(具体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法定节日有关加班的补偿办法执行),不安排调休;
1.2、休息日加班:
根据加班的具体情况安排调休或计发加班费确认加班的必要条件:因工作需要部门安排员工加班。 2、确认加班流程: 部门主管安排员工加班
人力资源部将按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法定节日加班—部门主管将加班情况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于当月计发加班费。 (2)休息日加班---根据员工意见,安排调休。也可冲抵其他请假。 注:调休:部门应在三个月内,根据员工需求及工作情况安排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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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加班申请单> 部门主管确认并记录加班情况报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