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压风系统:地面压风机→主平硐→轨道上山→工作面
第三节 防尘系统
1、防尘系统水源为地面高位水池供水,管路为金属焊管,管径Φ50mm,根据需要铺设。 2、综合防尘
(1)迎头打眼必须坚持湿式打眼,严禁打干眼。 (2)迎头出渣前必须洒水降尘。
(3)在轨道上山开口点前方20m范围内安装一组净化风流的水幕,有效控制巷道内粉尘飞扬,定期冲陈尘。 (4)炮眼内严格使用好黄泥,水泡泥充填 (5)个人佩戴好防尘口罩 (附防尘系统示意图)
第四节 防灭火
1、在距施工迎头100米的安全位置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沙及自救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工作面摆放的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2、供水管路必须紧跟巷道迎头,距迎头不大于20米,且供水管路的接口必须完好。
3、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和自救器使用方法,并熟悉其存放地点。
4、必须定期对巷道内的所有电器设备进行失爆检查,杜绝电器设备失爆引发火灾。
5、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及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汇报调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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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室应立即按火灾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受灾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6、在抢救受灾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防止瓦斯、煤层爆炸和人员中毒。
7、电器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之前,只能采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第五节 安全监测系统
1、为解决在新采区变电所施工期间出现的与152101工作面串联通风问题,该巷道在施工期间,需在施工地点(根据巷道掘进的延伸及时调整位置)及被串入的大巷风流中安设瓦斯传感器及断电仪,一旦瓦斯超限能切断被串入区内的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电源。瓦斯报警断电浓度设为0.5%,复电点小于0.5%。
2、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帮壁不小于200mm,能够正确反应所测地点的瓦斯浓度。传感器每周至少调试校正一次,除通风部门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乱动瓦斯传感器,确保正常运行、使用,如果发现瓦斯传感器损坏或在使用时出现问题,应及时汇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详见监控系统图)
第六节 供电系统
(详见供电系统示意图)
第七节 排水系统
该区内地表无积水地形和条件,巷道顶部也无强含水层,掘进过程中,预计底板会有少量积水,因此需使用水泵抽排,防止积水影响正常成产。排水路线为:掘进工作面(水泵)→ 轨道上山→ 主平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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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沟→地面。
第八节 运输系统
1、运矸(煤)路线:掘进工作面→轨道上山→轨道斜巷→主平硐→地面
2、运料路线:地面材料库→主平硐→轨道斜巷→轨道上山→掘进工作面
(运输系统图附后)
第九节 通讯系统
1、该施工点附近50m范围内安设一部电话。
2、井下工作人员应能熟悉和使用井下防爆型通讯、信号等装置,并熟悉调度室电话:3841590
第七章 灾害预防及避灾路线
第一节 灾害预防
1、施工地点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和自救器,且必须完好,并按规定进行摆放。
2、当发生火灾及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发现事故信号的人员应沉着冷静,设法弄清灾情,并采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力争在灾害初起之时将其消灭,与此同时应尽快通知调度室,同时向危险地区发出警戒信号,将受灾害威胁的人员撤离危险区。
3、施工人员必须熟记调度室电话,无论发生何种灾害,必须第一时间汇报调度室。
第二节 避灾线路
当发生火灾及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的行动原则是:首先发现事故信号的人,应有镇定的情绪,并设法弄清灾情,并采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力争在灾害初起之时就把它扑灭;与此同时应尽快通知值班员或调度室。值班员立即通知领导和救护队,并向危险地区发出警戒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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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受灾害威胁的人员撤离危险区。
1、水灾:事故地点—轨道上山6#联络巷——回风上山——回风平硐——地面。
2、火、瓦斯事故:事故地点——轨道上山——轨道斜巷——主平硐——地面。(遵循往进风流中撤离的原则) 3、顶板事故;按就近安全地点撤离原则进行。
(避灾路线图附后)
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施工准备
1、巷道正式施工前,由施工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作业规程,参加贯彻学习的人员必须签字,并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地点。在进入施工地点前,必须使全体施工人员熟悉行走路线,在进入施工地点时,必须先对施工点的支护情况、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有隐患时,必须立即把隐患消除。作业人员必须实行现场交接班,交清掘进工作面的安全质量、设备使用完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下一班接班后,认真开好班前会,交代清楚安全注意事项,分工明确,必须处理完上一班遗留问题后,才能进行其它工作,如上一班施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处理。
2、巷道开口位置位于轨道上山与回风上山5号联络巷以上95米处(轨道上山内),开口前,检查开口处前后10米的巷道及交叉口顶帮的支护,严格执行好“敲帮问顶”制度,同时加强开口处的支护,保护好开口点及附近的管线、电器设备和通风设施电缆的保护采用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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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的铁管剖为两半,将电缆包裹在内,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合格后,方能开口施工。
3、提前准备好开口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并按规定地点堆放,将开口地点附近的其它杂物全部清开,水沟与临时水仓保持畅通,确保施工现场文明卫生整洁、安全畅通。
第二节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1、使用风钻操作时,必须坚持湿式打眼,爆破前、后进行喷雾降尘,并正常使用水泡泥和黄泥。
2、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局扇必须安装在新鲜风流的进风巷道内,距回风口的距离须大于10m,巷道进风量必须大于局扇的吸风量,严禁出现循环风流。
3、局部通风机必须要做到“双风机双电源”及“三专”、“两闭锁”。 5、风筒吊挂必须平直,不得出现死拐,风筒出口距迎头:岩巷不得超过6m,保证迎头有足够风量。
6、严禁随意停、开局扇,特殊情况需停局扇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局扇停止运行前,要先撤出供风巷道内的所有人员,恢复运转前先由瓦斯检查员检查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只有在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才能恢复通风,否则必须进行瓦斯排放。
7、严禁出现循环风,严禁人为损坏风筒,严禁使用破损严重的风筒供风,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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