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辩友你们恐怕上台说“惩治”的机会都没有了!同时我们要看到现在不贪的人是大部分,对方辩友这样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措施能起到作用吗?
反:良医治病讲究对症下药,面对当前的腐败顽疾,我们也只有实施惩治这剂猛药。政治清明的新加坡正是严格按照《反贪污法》严厉惩罚,所以政府官员才不敢腐败啊!
正:惩治,主要依赖于司法手段。但是,腐败这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司法手段能补得回来吗?腐败者贪污受贿的钱,大多挥霍掉了,就算最终法院没收其个人财产,真能抵得上腐败者贪污挪用的部分吗?
反:既然已经犯错,如何将人民的损失降到最低?这就需要严厉的惩治。深圳市委原副书记许宗衡,历年贪污的金额高达20 多亿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经过全力查处,赃款赃物全部追缴,个人也受到了严肃处理。这不仅为社会、人民弥补了损失,还在全社会形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示氛围,这不正意味着我们应该加大惩处力度吗?
正:有些地方出现了连续腐败的案件,应该说惩治是做到位了,但显然预防工作没做好,这导致了原本很好的同志倒下了一个又一个,如果我们的宣传教育做的很好很到位,每一个人都有一颗廉洁的心,还需要监管吗?还需要惩治吗?
反:不贪心的人靠自律也能反腐,贪心的人即使整个世界放在他面前,他也不会满足。腐败分子停止腐败行为,到底是受到了廉政短信、廉政影片的启发,还是受到了严肃惩治、加强追究这把反腐利剑的威慑呢?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对155名受贿人员的调查显示,89%的受贿人员认为廉政教育收效甚微。
反:没有严肃惩治,预防的约束作用在哪里? “事前轰轰烈烈,事后无声无息”的做秀,只会造成《工作规划》的落空,为腐败者所窃笑!没有哪个腐败分子是第一次就贪污成百上千万的,如果他们在一开始腐败的时候就受到了相应的惩治,他们会在腐败的路上走得越来越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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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四辩总结陈词
在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我方认为:反腐倡廉事后惩治更重要。 第一,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要求我们重在惩治。
十七大报告指出,当前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2010年的查处贪污数据、金额。由此可见,腐败犹如洪水猛兽,仅仅靠温柔的说教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只有重在惩治,才能遏制住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第二,切实发挥制度的反腐作用要求我们重在惩治。
对方辩友反复告诉我们,反腐倡廉要加强制度建设。我方也认为制度非常重要,但是仅仅把制度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叫做加强了吗?没有对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惩处,所谓依靠制度反对腐败就只能是一句空话。管干部吃喝的文件发了五六百个,但最终就是没管住这张嘴,原因何在?没有动真格!
第三,进一步树立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要求我们重在惩治。
新时期反腐倡廉不再搞群众运动,但反对腐败没有群众的参与却绝对不行。2010年对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的查处让老百姓拍手称快,“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的横幅赫然挂于繁华街头。在今年七一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表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
严厉惩治腐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是维护法律与纪律的重要途径。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多种手段的综合效应,并没有指出哪个方面最重要。但是,在教育经常但不扎实、制度齐全但执行不力、监督广泛但到位不理想的情况下,只有重在惩治,教育才会有说服力,制度才会有约束力,监督才会有威慑力,惩防体系的综合效应才会得到充分发挥。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们真的不希望看到有人走上惩治的审判席,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高高举起惩治这把反腐利剑,让它耀眼的正义之光警诫世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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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 四辩总结陈词
追根溯源,我方始终认为惩治与预防实质上是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反腐败治本比治标更重要,因此预防腐败比惩治腐败更重要。
胡锦涛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提到“是否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到人心向背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中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综观当前反腐倡廉的战略部署,主要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在此基础上,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拓展源头防治领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反腐败其次取决于全党同志的坚定信念和民心所向。近年来,全党预防腐败工作逐步发展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的滋生,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增强了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度,人民从中得到了实惠,反腐败才会深入民心。只有将预防腐败做扎实、做深入,让人民感受到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让人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反腐败工作才能取信于民。
反腐倡廉的实践反复证明,如果只注重惩治而忽视预防,腐败现象就会查不胜查。所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要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体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预防不似惩治一样的暴风骤雨,看似效果明显,但正所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预防的效果来得更持久、更实在呀!从哲学层面上来理解,惩治可以促人自发,而预防更能促人自觉。
我方认为,预防腐败能有针对性地对公共权力的行使过程实施监控,使得绝大多数腐败行为被消灭在形成之前,更注重查找源头、科学制约、及时监控,更具科学性。因此,我们必须从更高的意义上认识反腐倡廉规律,必须从更高的层面上提升反腐倡廉的能力,必须建立起更加积极有效的预防体系,必须编织一个集教育、制度、监督等预防手段为一体的健全完善的网络,将人们的拒腐反腐意识从自发升华到自觉,从而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注重预防,是对国际反腐败经验的吸收和借鉴,是我们从查处腐败案件中总结的重要经验教训。中国自古就讲\万事防为先\、\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等道理。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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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强调:衡量一个国家清廉与否,不仅要看它揪出了多少贪官、挽回了多少损失;更要看它如何在腐败发生之前避免其发生。下面我想引用一则古代故事结束我的陈述。春秋时期,魏文王问名医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到底哪一位医术最好呢?扁鹊回答,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文王问,那为什么你最出名呢?扁鹊说,我大哥治病,是治病于未发之前。我二哥治病,是治病于初起之时。而我治病,是在病情严重之时。治病于未发,才是真正的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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