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育人导师制”管理制度
“全员育人导师制”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原则,对导师要求下:
(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并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帮助受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并指导他们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习效率。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文化娱乐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和个性特长。
(5)经常与受导学生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沟通,并对受导学生的操行品德及评定提出意见或建议
(6)经常与受导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并积极取得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支持。
(7)每位导师要为受导学生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如定期谈话记录、家长联系记录、成长档案记录、学生个案分析等。
(8)每位导师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各种任务。
盘马埠小学
“全员育人导师制”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