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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及其防范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越发成为企业发展的一大利器,对于促进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经济效益,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企业在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和运用阶段也需要付出极大的投入费用。单纯依靠传统的筹资方式解决这笔开销,已经无法满足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的需要。基于这一背景,知识产权证券化应运而生。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内涵及主要类型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本内涵
知识产权证券化即拥有知识产权或者被授权享有知识产权权利的企业将其享有的知识产权作为债权,交由特殊机构SPV进行综合评估、担保和包装,并将其作为可流通债权进行发行和流通以实现资本的融通的金融操作形式。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一种知识产权与资本的有机结合,它将知识产权作为可估值债权,并将债权发行为证券进行流通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也是一种债权利益的证券化,是融资方式的一种,建立在知识产权的价值之上。
知识产权证券化需要多方主体的行为才能够形成,第一是证券发起人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或授权使用人;第二是以资产证券化为目的进行经营操作的特设机构即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第三是证券投资者即资本提供方。知识产权证券化在进行操作时需要通过一系列交易流程:首先,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作为证券的发起人,需要将其可能取得的收益转化给特设机杯少一一SPV 其次,SPV 需要将知识产权行信用评级,以确定其价值;第三,SPV根据其评价结果及发起人要求进行信用增强操作,以对其进行包装和升值。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主要类型
知识产权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型的资本融通方式,其基础是证券化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或知识产权债权。按照资产标的不同,知识产权证券化可表现为以下3种不同的形式。
第一,知识产权权利证券化。这种方式将知识产权作为基础资产,即以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为基础,将这些权利转变为商品而形成的收益作为企业现金流量。这些商品形式可能表现为知识产权权利的实施、销售、许可使用和转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