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发展要求,等等。对此,我们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认清形势,抢抓机遇,着力解决。
二、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作风建设也进入了新常态,相应地带动方方面面的工作都进入了新常态。新常态也赋予了民政工作新的任务、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新常态下民政工作“怎么看、怎么干”?我们必须准确把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自觉把各项工作置于新常态下来审视、思考和推进。我认为,当前至少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 (一)新常态下民政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十八大以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民政工作任务不断加重、职能不断扩展。 一方面是工作任务不断加重。近期,中央、省、市相继部署扶贫攻坚工作,赋予民政部门“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任。当前,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 万人,对这部分对象实施救助性脱贫,民政部门重任在肩。近日,我市计划将农村低保标准再次提高到3000元/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争取更多的救助资金,持续提升救助水平。同时,还要推进与扶贫政策的衔接,对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对象进行全面甄别并建档立卡,强化动态管理,实施精准救助,实现救助资金效益最大化。还有,沧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五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涉及民政工作的就有28项,可以说每一城
建设都有民政部门参与。
另一方面是职能不断扩展。主要是党和政府赋予了民政部门一些新的职责。比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建立农村“三留守”人员(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在落实《决定》分工方案中明确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去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今年2月14日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都明确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这些工作都是社会关注度高、长期积累问题多的领域,民政部门过去涉及不深入,从政策制定、工作手段、工作方式等诸多方面都还没有做好准备,责任和压力非常大。还有在优抚安置工作中,近年来增加了国民党抗战老兵的关爱救助、见义勇为人员的政策落实等,优抚对象也大幅增加。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提升。社会组织以前主要是培育和监管,现在又增加了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与行政机关脱钩、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等。还有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工作,以前都是简单提及,现在国家都陆续出台文件,加大力度来推进。
面对不断加重的任务和拓展的职能,我们千万不能有推的思想,推也推不掉,要切实把责任担当起来,把工作开展起来。 (二)新常态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五大支柱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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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等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对民政工作的着力点和侧重点也带来了深刻变化和调整。
一是新型城镇化要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要抢抓机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国家发展战略,是一场重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并明确了河北建设全国“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的定位。河北又围绕这一战略提出打造若干个微中心城市和节点城市。这些对于沧州来讲,是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调整行政区划布局无疑与城镇化建设密切关联。去年,王大虎市长多次单独调度民政部门,安排部署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项工作已经从过去听命令式的被动实施转变为当好参谋、主动作为。所以我们一定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统筹推进此项工作,当前的重点是大力推进撤乡设镇、撤镇设街、村改居工作。
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赋予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新内涵。当前养老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命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有效增加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公共产品供给,省政府、市政府都将养老服务业纳入了转型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点之一,这不仅是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需要,更有利于拉动内需增长、释放消费需求、扩
大就业创业。对民政部门来讲,这既是政府赋予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个直接参与经济建设的新课题。我们要在落实好已有政策的基础上,围绕老年人需求,搞好市场调查,制定发展规划,加强行业监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努力在医养结合上做文章,实现医疗、养老无缝隙对接,并突出抓好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农村养老以及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尤其是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的三个重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必须紧紧盯住,加快进度,大力推进,切实将养老服务业打造成新的增长点。
三是统筹城乡发展对构建“大救助”格局提出了新要求。XX年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去年公布的《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以及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对整合各类救助制度、开展“救急难”、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以及整合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制度,建立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从完善制度规定、明确认定程序、建立落实机制、加强供养机构管理和改革等方面认真研究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在灾害救助方面,由过去的注重单一救灾应急转变为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应对,也为我们提出了新课题,同样需要转变思路,更新观念,找准工作着力点。
四是社会治理的不断创新为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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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新变化。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社会治理创新力度,在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出台了数项改革制度,要求我们在管理与服务方面及时跟进。比如,随着社会组织登记权下放、直接登记等制度的实施,对推动社会组织由重审批向重培育、重监管、重作用发挥转变提出了新要求;随着社区减负和社区事务准入制度的实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开展,对基层自治组织回归本位、建设服务型基层政府也提出了新要求。
(三)新常态要求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李克强总理在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这既是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也是对新常态下包括民政部门在内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工作方式和工作状态的新要求。
一是对传统工作方式提出了新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我们树立法治思维,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提出了明确要求。民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分散多元,依靠传统手工操作模式、简单粗放服务手段和“单打独斗”的工作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履职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专业化、精细化的服务需求,对我们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等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