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裁判工作规则
1、裁判员要服从裁判长领导,遵守裁判员守则。
2、裁判员必须佩戴胸牌,语言文明,自觉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3、赛前10分钟到达相应赛场,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在竞赛期间请假。
4、严格遵守竞赛开始与结束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
5、裁判员应严格执行竞赛规则,除应向参赛选手交代的竞赛须知外,不得与选手进行闲谈,不得向选手暗示或解答与竞赛有关的内容。
6、裁判员应准确观察选手在竞赛过程中检查与操作情况,并按照评分标准独自对选手进行评分,不得相互串通评分情况,做到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并与裁判长共同在评分表上签名,注明完成时间,然后将竞赛题和评分表交监审人员。
7、若遇选手汇报不清楚时,可适时要求复诵,但不能出现对运行和事故处理有提示性的询问,不得干扰选手的正常操作。否则,经确认核实后,将取消裁判资格,并酌情处理。
8、竞赛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或异议,服从总裁判长裁决,避免与参赛选手和相关人员发生争执。
9、对违反规则的选手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如实记录备案。
六.评分办法
1、仿真机实操竞赛由裁判现场打分,每套试题满分为100分,3位裁判分别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每题的实际成绩;其中的90%是主操手实际操作的成绩,另10%是助手实际操作的成绩。
2、成绩计算:
选手实际操作成绩=作为主操手成绩+作为助手的成绩
七.抽签办法
1、根据抽签决定选手参加实际操作竞赛的场次、场地、上机参赛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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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各代表队所在单位顺序,由领队依次抽签决定各参赛代表队选手的参赛场次、场地,监审组主持抽签。
3、监审组在赛前15分钟抽签确定参赛题号。
4、赛前15分钟由监审组主持抽签,确定裁判员的工作场地和场次。
八.裁判员守则
1、严格执行竞赛规则,认真、严明、公正、公平,杜绝一切违规现象。 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在组委会未公布成绩前向选手公布成绩,严禁串考场,严禁各组之间互通情况。
3、严禁公开评价选手的操作,以防影响选手的正常发挥。 4、每一组裁判为3人,当有利益相关选手操作时,应主动回避。 5、赛前10分钟到达相应竞赛场地。
6、统一着装,佩带标志,态度和蔼,作风严谨。 7、竞赛期间不得单独行动。
8、竞赛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和外界通讯联系。 9、竞赛期间不得从事违反公正裁决的活动。 10、竞赛期间不得私自与参赛有关人员联系。 11、竞赛过程中一律使用普通话。
12、对违反制度的人员,一经发现确认属实后,取消裁判资格,并酌情处理。
九.工作人员守则
l、在组委会及其下设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
2、熟悉竞赛规则,认真执行竞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 3、坚守岗位,若有事需要离开岗位时,应请假。
4、在履行职责时不徇私情,在评判选手试卷和处理问题时要公正公平。 5、服从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发扬团结互助精神。 6、保守竞赛秘密。
十.参赛选手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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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赛场内外,要讲道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友谊。
2、尊重裁判,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竞赛的各项规则,认真参加竞赛,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3、竞赛中发现问题,应通过组织程序解决。
4.严禁在竞赛场上与裁判和其他选手、工作人员争执、吵闹或出现不文明的行为,否则给予警告,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通报所在单位。
5、进入竞赛场地时必须着装整洁,按规定佩带参赛证,接受工作人员的检验。
6、遵守竞赛时间规定,按时参加竞赛。
十一.名次排序办法
1、参赛选手的名次依据竞赛成绩确定。
2、不设并列排名,若竞赛成绩相同时,主操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主操成绩也相同时,用时短者排名在前。
十二. 仲裁规定
1、本规定旨在妥善解决参赛选手(含代表队,下同)提出的因竞赛规则执行不当而影响竞赛结果公正公平的问题,以保证竞赛顺利进行。
2、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判,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仲裁申请由领队签字后书面提交监审组。
3、涉及技术方面的申诉由专家组受理;有关竞赛设备和对工作人员的申诉由监审组受理。各工作机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4、选手对工作机构提出的申诉处理意见不服时,由组委会裁决。组委会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投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5、对竞赛结果有疑义的仲裁申请应在竞赛成绩公布后2小时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受理后,应及时作出仲裁决定。
十三.违纪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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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严肃纪律,端正赛风,保证竞赛公平、公正、有序进行,裁判人员、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裁判员守则》、《参赛选手守则》。对于违纪人员,竞赛组委会将给予以下处理:
1、参赛选手弄虚作假、作弊,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所取得成绩,追回奖品;取消所得荣誉并通报批评。
2、裁判员有徇私舞弊、偏袒一方、裁判不公正行为或不负责任、严重疏漏、影响竞赛正常进行的,一经查实取消该裁判员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3、各级各类相关人员对考题负有保密责任,如因泄密造成后果,视其后果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理。
十四.附则
1、竞赛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按《竞赛应急预案》处理。 2、本规则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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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流程
一、检录工作流程图(监审组在赛前15分钟抽签确定参赛题)
选手根据抽签场次时间 提前30分钟到检录室报到 验证: 1.身份证、参赛证 2.场次、场地、日期、时
抽签选择主辅顺序 按照抽签结果填写赛务记建立检录记录 签字 带领选手到待考室待考,接到通知后带领选手到对应竞赛场地 比赛结束导考人员带领选手离开赛场后,导考员回检录室回复待命,下一组开始 10
二、仿真机操作竞赛流程图
导考人员引领选手 赛场记录人员核对: 1.参赛证 2.场次、场地、日期 参赛选手按抽签选择的主副顺序就位 赛务人员装初始工况和预设故障裁判长确认 裁判员发令“比赛开始”,开始计时 选手操作汇报完毕,计时结束 第三题结束 开始第二道题 交换主副操身份重复上述比赛程序 两人均结束 试题、评分表、赛务记录封装,加盖封章,存放在考场固定地点 比赛结束,导考人员带领选手离开赛场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