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坑的位置在下锚方向的延长线上。
5.3.2拉线应绷紧受力,在同一支柱上的各拉线应受力均衡;锚板拉杆与拉线应成一条直线;拉线应采取防腐措施,埋入地下部分的地锚拉杆应涂防腐剂。拉线不得有断股、松股、接头及严重的锈蚀。UT型线夹螺帽外露螺纹长度应有可调余量,UT线夹不得埋入地中。各部螺栓紧固良好并涂油。拉线基础周围不得有积水。
5.3.3设在挡土墙、隧道口、桥墩、坚石地带及砂浆砌石护坡上等处打孔灌注的地锚杆,其埋入深度应符合规定。受力后其周围水泥灌注部分不得有裂纹、破损及脱落现象。禁止将地锚杆设在孤石、风化石、次坚石上。
5.3.4接触悬挂下锚、中心锚结下锚、附加导线下锚的拉线基础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5.3.5可调式UT型楔形线夹在受力后,螺扣应外露,其长度不应小于20mm,且最大不得大于螺纹的1/3。
5.3.6拉线在楔形线夹内回头长度为300~500mm,端部用φ1.6~2.0mm镀锌铁线绑扎3圈。
5.3.7拉线回头与本线用φ1.6~2.0mm镀锌铁线绑扎100mm,允许偏差为±10mm,绑扎密实整齐。
5.3.8拉线拉环应采用二级热浸镀锌防腐,绑扎处应进行防腐处理。
6.附加导线及悬挂 6.1附加导线及悬挂 (一)技术标准
6.1.1供电线、加强线、区间串补装置引线、架空地线、回流线(下称“附加导线”)的材质和截面积应满足通过最大电流和规定的
机械安全系数(见附录1);新设计的供电线应采用双支TJ-120硬铜绞线。
6.1.2附加导线采用的金属配件要符合下列规定: (1) 规格应相符,零件配套齐全;
(2) 表面光滑,无裂纹、伤痕、砂眼、气泡等缺陷; (3) 线夹与线索接触面应平滑、平整,并与线索截面规格相符
合;
(4) 铁制造的金属零件,均要采取防腐措施;凡经热镀锌的零
件,锌层均匀,无锌层剥落、漏镀、锈蚀现象; (5) 螺杆与螺母的配合良好。 6.1.3张力和弛度
标准值:符合安装曲线的要求。导线的弛度应以其中弛度较大的导线为准。
6.1.4附加导线采用铜绞线。导线散股时,采用软细铜线将其扎紧;导线断股、损伤时,安装相同材质的电气补强线,长度超出缺陷部分30~50mm,在补强线各安装2个全铜并沟线夹。
6.1.5附加导线采用钢芯铝绞线。其钢芯折断须剪断重接;导线断股、损伤3股及以下且允许的载流量和机械强度能满足要求时,可将断股处磨平,用同材质的绑线扎紧,绑扎长度超出缺陷部分30~50mm;当断股、损伤截面超过断4股及以上时,应锯断做接头或更换;导线有背沟、破股等已形成不易修复的永久变形者,须剪断重接,断头处应用Φ1.6~2.0绑扎线扎紧,防止线索散股,接头处应加装2
个全铜并沟线夹。
6.1.6线夹(耐张线夹、鞍子等)悬吊导线时,导线的悬吊部位缠铝包带且缠绕的铝包带超出线夹夹持部分各30mm;铝包带规格为1mm×10mm,应一道道密贴缠绕,不得重叠,绕向要同导线绕向一致。
6.1.7并沟线夹、电联结线夹等作为电联结时,安装要符合下列规定:
并沟线夹、电联结线夹处,导线不得包缠铝包带; 并沟线夹、电联结线夹与导线连接面应平整、光洁;
清除线夹及导线表面氧化物和污垢,并在连接面涂一层导电膏; 逐个均匀地拧紧线夹螺栓。
6.1.8切断导线时,端头应加绑扎,端面整齐、无毛刺。 6.1.9附加导线采用鞍子悬吊时,在直线或曲线外侧时鞍子的开口侧要远离支柱,在曲线内侧时鞍子的开口侧要向支柱。
6.1.10附加导线接头距悬挂点应大于500mm;跨越铁路、一、二级公路和重要的通航河流时,导线不得有接头。铝材质附加导线接头宜采用2个耐张线夹对接的方式,线索断头露30~50mm,接头安装牢固,接触良好;不同材质、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严禁在跨距内做接头;一个跨距内的接头不应超过1个。
7.保安装置及标志
7.1跨线桥、天桥的安全网栅 (一)检修标准
7.1.1在接触网带电部分正上方桥面的两侧要按安装安全挡板或细孔网栅,网孔不大于40mm×40mm。
7.1.2安全挡板或细孔网栅垂直于桥面,在桥面以上的高度不小于2m,宽度距接触网带电部分每边不小于1.5m。
7.1.3跨线桥、天桥的扶梯边缘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距离小于5m时,在扶梯边缘上安装安全挡板或细孔网栅。
7.1.4安全挡板或网栅安装牢固、铁件无锈蚀,并设1组接地极。
7.2标志 (一)技术标准 7.2.1支柱数据牌
1、支柱参数印刷方法:
(1)支柱侧面限界的印刷符号为“Cx”,字体颜色为黑色,印刷的支柱侧面限界为实际测量的值。
(2)拉出值的印刷符号为“a”,字体颜色为黑色,印刷的拉出值为设计拉出值。
(3)接触线高度印刷符号为“H”,字体颜色为黑色,印刷的接触线高度为导线高度
(4)线路外轨超高印刷符号为“h”,字体颜色为黑色,印刷的线路外轨超高为工务提供的外轨超高标准值。
(5)轨面标高线(红线标)线条颜色为红色,线条宽度为10mm,印刷的轨面标高线基准为支柱相邻轨(曲外柱为高轨,曲内柱为低轨)的轨面高度。若支柱位于站台上,轨面标高线标在距基础帽(钢支柱)或基础面(混泥土支柱)200mm的位置上。
(6)高压危险标的“闪电”标识颜色为红色,“高压危险”的字体颜色为黑色。
(7)印刷有关要求如下图所示:
7.2.2支柱(定位)号码牌
(1)支柱号码牌排列按下行方向由小到大依次排列,每个区间、车站、隧道均应分别编号。
(2)车站两端锚段关节处的支柱应编入车站。回流线、牵出线、供电线、货物线、专用线等支柱均应在号码前冠以“回”、“牵”、“供”、“货”、“专”等字样。
(3)号码一律采用白底黑字仿宋体、阿拉伯数字。
(4)隧道内悬挂点号码牌印刷距轨面1.2m处壁上,白底尺寸为250mm×150mm,黑字为100mm×70mm横向排列。
(5)支柱杆号印刷在腕臂底位中心线处:白底黑字,黑体;白底尺寸: 宽250mm×高600mm;字体:尺寸要求为宽110mm×高130mm;支柱均应在支柱两则印刷号码,号码字迹整齐、端正、清晰、便于瞭望。
7.2.3安全作业标
(1)安全作业标应安装在装卸线、电力机车整备线、给水线等分段绝缘器内侧2m处,距线路中心3.5m,面向作业地点。
(2)标牌应用水泥制品或铁制品,埋深500mm。 (3)牌面白底黑字、黑框,背面柱身涂白色。
7.2.4高压危险标
(1)站内和行人较多的接触网每根支柱上,在距轨面2.5m高的处所,以及安全挡板或细孔网栅均要有涂以白底用黑色书写“高压危险”字样和用红色画出闪电符号的警告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