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城区第一小学 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开展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工作”的要求,结合小学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法制副校长工作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自我约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品行、心理素质和是非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时,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和打击校园暴力,保证在校学生有一个文明、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以法制副校长工作带动校园内的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二、法制副校长的基本职责
法制教育工作。要努力探索符合青少年特色的教育方法,总结好的经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组织“两法一条例”的学习,加强对青少年进行基本的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法律咨询工作。法制副校长要承担起学校法律顾问的职责,针对学校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促进学校依法行政。
校园内外治理工作。要继续加强校园及周边的综合治理,研究和总结新形势下校园周边犯罪的特点,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的保护,严厉打击校园门前滋扰、抢劫等犯罪活动,为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日常工作制度
法制副校长要注重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心理、“两法一条例”的了解;开拓创新,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探讨青少年的心理特征,组织、指导学校以授课、团队活动、班会、校会、知识竞赛、演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作为学校班子成员,要主动参与学校的法制建设,深入了解学校教育工作,及时发
现校园治安隐患,帮助学校解决校园青少年伤害事故,答询学校遇到的法律问题。
学校要将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整体工作中,要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形成联系制度,主动介绍学校情况,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重大工作的讨论和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的制定,征求他们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学校德育、校园治安的工作意见,支持、配合法制副校长开展活动,就学校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法制副校长咨询;重视总结工作经验,根据法制副校长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年度调研,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基础,要站在落实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高度认识和看待这项工作,脚踏实地、务求实效,把工作做深做透。
落实责任。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认真履行社会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动脑筋,结合实际,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研究问题。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法制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总结经验。要总结各方面的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树立典型,为更深入的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山阳县城区第一小学 学校法制宣传工作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着力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制意识,根据本校区实际特制订以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1、建立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工作,研究提出每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普法活动;进行普法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配合上级组织对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等。 3、领导小组成员依据普法规划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日常的普法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反应,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积极参与上一级组织对本校区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有关工作等。
4、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原则上定为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 5、普法工作的重点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抓好普法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6、每年进行2次以上普法工作检查、督促活动,对已经学习的法律法规,必要时进行抽查、考试,以促进普法工作的开展,增强普法活动的实际成效。
7、要充分利用有限条件,建立并抓好普法宣教阵地,要根据需要,适当投入,选购普法书籍,订阅法律法规报刊杂志、资料,征订有关普法教材。要积极参加社会宣教活动,义务宣传普法知识。
山阳县城区第一小学 依法治校工作制度
一、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按照普法规划要求,按照教育部、司法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把法制课列入学校课程范围,并采用多种形式(诸如参观展览、专题讲座、司法人员讲法等)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二、建立健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依法治校工作网络,并聘任校外具有较高法制专业水平的法制校长,聘请校内有一定法制水平的教师做普法教育的老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
三、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做到公开、透明,要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学生、社会的监督。
四、依法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的申诉案件,建立面向社会的各种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学校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询育人大计,共商学校管理策略,以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六、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建立严格的学籍管理制度,慎重管理学籍档案,不瞒报、漏报或者随意毁弃学生学籍,依法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做到一般不开除学生。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符合法定程序。
七、建立家访、信访、电话访谈等多渠道的家访制度,
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并积极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做到全方位的、立体的、多层次的了解学生,接触学生,共同会诊学生的成长与进步。
八、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和校园周边环境,坚决制止未成年人涉足酒吧、网吧、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杜绝学生从事吸毒、贩毒、赌博和参与黄毒等非法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提高学生拒腐蚀、防蜕变的能力。
九、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交通安全、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网络,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件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
十、建立依法治校考核机制。学生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普法老师用试卷形式进行,教师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并与年终奖惩挂勾,与评模、评先进挂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