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格[2002]1980号与发改价格[2011]534号汇编(2) 2018-11-26 21:41 相关机构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项目开发经营单位接受指定服务并强制收取费用。 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现行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共2页: 上一页12下一页 计价格[2002]1980号与发改价格[2011]534号汇编(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载这篇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