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验收总结阶段(7月12日至7月16日)。
由市打假办牵头,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对重点区域、重点货运场所及重点市场的整治情况进行验收,重点考核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实绩。各成员单位于7月11日前将百日行动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打假办,行动完成后市政府将组织召开总结大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制售假冒伪劣烟草违法犯罪活动破坏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损害了广州市现代化大都市的良好形象。百日行动指挥部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烟草打假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保持烟草打假协作机制的高效运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5个专项工作组的作用,通过开展百日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烟草违法活动,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我市烟草市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烟草打假工作涉及面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重点突破,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打假办要建立、健全烟草打假工作责任制,建立操作性强、职责明确的考核评级体系,形成烟草打假责任向基层延伸、城乡一体、打防结合的新格局。公安、工商、交通管理、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查处和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按照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部门要及时开展侦查工作,收集犯罪证据,抓捕犯罪嫌疑人。公安、司法部门要根据烟草制假售假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研究事实认定、证据确认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依法从快、从严惩处,以震慑犯罪分子。监察部门要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庇护制售假冒伪劣烟草活动及在烟草打假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消极懈怠、工作不力而导致重大案件或恶性案件发生的,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监督。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宣传报道,按照“突出重点,把握时机,营造声势,教育群众”的要求,适时宣传我市烟草打假工作的成果,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要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特别是要做好重点地区街(镇)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实打假责任制,形成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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